甲起诉税局索赔,说执行错了,资产是个人的,乙说资产是企业的,税局没错......
本贴抛砖引玉,尚未完整梳理思路,而且民法典刚通过,后续配套的法规政策应会跟上,本文是在目前的基础上讨论。
把情况向A企业分析后,并且把假如要征税,需要缴纳的税费也测算告知A企业后,A企业权衡再三,还是放弃了原来分立的方案。
有税务工作人员认为,这样的退税,让执法人员很为难。
有时候,群友们提的问题,不方便告知完整的真实情况,所以在回复的时候,就未必能得到有针对性的答案。小编展开天马空行的想象:
利好多多,许多企业也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了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又享受了优惠减轻投入的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及解读(以下简称9号公告)发布之后,引发了数日的讨论热潮
作为税务师为企业出具鉴证报告,企业坚持现有处理是正确的,报告应如何处理。
纳税人同时收到稽查补税处理和罚款处理,纳税人没有对补税申请复议,后来直接对罚款提起诉讼,法院会怎样处理呢?
期待堂堂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期待行业团结一致、共同进步、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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