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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了,这家公司接受劳务派遣,接受的不是人,全是票!

税来税往 / 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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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
  • 劳务派遣
  • 涉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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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今天突然接到一家公司会计电话,说是公司终于出事了,让税局发票协查到了

    案例回放

    今天突然接到一家公司会计电话,说是公司终于出事了,让税局发票协查到了,2018年1月份到2019年7月份共计接受劳务派遣费发票652份,涉及金额2890万元,经过核实上游,发现省外的这家劳务派遣公司已经走逃失联。

    该名会计最后无奈地如实跟我讲:

    这家公司接受劳务派遣,接受的不是人,全是票!都是老板以不到3%手续费买来的劳务派遣费发票,其实并未派遣过来一个人!

    目前税局已经将该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提醒一

    目前劳务派遣行业成为虚开发票的重点行业,而且好多发票流向了建筑企业,充当建筑公司的人工成本,无形中给建筑企业带来了非常大的隐患。

    提醒二

    好多劳务派遣公司利用税务上允许的差额征税政策,虚构成本中的人员工资、人员社保及福利等,而且根本并没有实际人员、也未申报个税和缴纳社保,最后造成巨额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流失。

    提醒三

    再就是有的企业100名人员,竟然全部属于劳务派遣,占比100%,导致用工单位劳务派遣过来的人员占比过大,违反了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作者
    • 税来税往 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审计师,财税实战派专家。目前担任大型互联网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曾在大型税务师事务所所担任高级经理。 对企业的财税管理具有实战经验,擅长税务筹划、规避企业税收风险等企业疑难问题的的解决。 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务,注重实效,喜欢与财税人交流棘手财税问题的解决思路,获得各地学员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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