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4:恶之花
我在前面节目里面谈到用权责发生制来作账,就是要做到钱、货、票、账在我们企业管理的每一个节点都必须要做到一一对应。所以,在货物销售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在货物出库的时候开出出货单,同时,我们要把它作为赊销来进行管理,确认为应收账款的同时确认收入,然后销售部和财务部要跟进去收款。
但是在我们企业经营过程当中,经常可能碰到这种情况:客户突然提出来说;我们正着急地等着你们的产品用,这个真是十万火急,所以务必请我们业务员赶紧把产品送过去。所以虽然我们制度里面规定我们必须要做到钱、货、票、账的一一对应,但是客户的一句十万火急,就把我们的业务员调动起来,然后匆匆忙忙就把货物拿过去给客户使用,所以由于是很匆忙地做这个事情,所以也没有办正常的手续,就想着等到明天再想起来的时候再补出货单,补发票这些事情,但是很有可能经常出现的结果就是不知不觉中因为工作繁忙就忘记了,到了月底,当我们生产的人说:上次拿走的货究竟怎么样了?有没有确认为收入?这个时候我们的业务员再匆忙地去找客户,结果客户也不知道那批货弄到哪里去了,没办法确认,导致我们开不出发票收不到钱。
这种情况在工作当中非常常见,特别是在那种销售至上的公司更是经常发生。所以我认为,我们在经营管理当中既要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我们也要正确的进行我们的财务处理,就是两个都需要同等重视的事情。所以我们必须要建立起一套管理系统,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必须能做到钱、货、票、账一一对应,否则我们就不允许动用我们的产品。
所以把钱、货、票、账一一对应起来,用这种很正常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看上去很简单,但是它实际上对我们要保持一个企业的健全的机体却是非常重要。所以我们可以看到现在市面上这么多年以来,有那么多的企业发生的那么多的财务上的一些令人抓头的事情,我们就很容易理解这些企业就是因为没有贯彻用权责发生制作战所产生的一个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