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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关于年终奖啥时候发划算?以前看的都不算数

赵琳 /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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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终奖
  • 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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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以前看的了那么多,都白瞎了。

    所谓“年终奖”将在税法上消失

    2019年1月1日之前,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的规定,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除以12后的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由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累进税率,所得金额越高,税率越高。“除以12”以后通常可以适用更低的税率。因此,很多企业用年终奖进行税收筹划。

    然而这个降低税率的计税方法在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实施后将不复存在。

    新个税法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综合所得项目,按照全年总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对应的税率计算纳税。年终奖也将并入到全年所得中一并计算纳税,不存在除以12的说法。

    新旧法律衔接之时,掀起了关于年终奖在2019年1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发更划算的全民大讨论。 

    你以前听到的关于年终奖发放时间的规划都只是传说

    有人通过比较2018年12月31日及之后发放的税率,选择最佳发放法案。

    有人预测2019年之后是否会规定过渡期政策,在2019年发放2018年的年终奖继续按照原来的计税方法计税。

    等等等等……

    然而,我要说,这些都不重要!不重要!不重要!

    世界已经颠倒,怎么发钱得看社保

    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新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错位颠倒。

    做电商的马云用余额宝抢了银行的饭碗;打车软件滴滴一不小心就挤占了交通广播的市场。

    我们税法届也不例外。年终奖什么时候发划算其实取决于社保!

    2019年,社保费将统归税务局征收,这也就意味着社保数据和税务数据将完成无缝对接。以往简单的以按最低基数缴纳、或者按单位确定的低基数缴纳社保的方式将难以为继。

    你知道吗?社保缴纳金额(单位和个人部分)大致相当于个人税前工资的40%。

    以北京为例:

    考虑社保时的情况:对于在2018年发放的年终奖,要并入到2018年的工资总额,用来核算2019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就是说,2018年发年终奖省了仨瓜俩枣的个税,但2019年要多交相当于2018年发放的年终奖金额40%的社保费!

    如果不需要考虑社保的影响,比如有些个人可以不交社保、通过合理的筹划方式可以少缴社保、有些高收入的大牛已经按社保最高缴费基数缴纳了等等情况,就可以单纯考虑个税的因素:

    不考虑社保时,情况一:如果预计2018年年终奖+2019年全年的所得的金额,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项目,新增加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等专项附加扣除和全年6万的免征额后,可以不用交税,那么不如把年终奖留在2019年发吧。因为2018年发即便除以12,一般是仍然要纳税的。

    不考虑社保时,情况二:除了上面的这种情况,就赶在2018年可以按低税率算税的时候发掉吧,不要占用2019年的额度按不除以12的“高”税率纳了。

    带你总结一下,欢迎对号入座

    捎带回答一些的问题:

    1、对于2018年年终奖发放的个税计算方法,会不会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出新文件规定可以过渡性地沿用现有的年终奖计税方法:

    回答: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不过按照本文中总结的发放时间安排,并不会因为出了新政策而吃亏。

    2、把2018年的年终奖放到2019年发放,是不影响2018年的社保基数了,但会增加2019年的社保基数,这是不是仅仅是滞后了社保缴纳,并不能免除?

    回答:滞后社保缴纳本身就是利益。另一方面,世界变化这么快,搞不好到2020年会有员工离职。这种情况下,对原单位来说本来的滞后就变成了实际的少缴。对新单位来说,是按照员工在新单位的工资情况缴纳社保,跟之前的缴纳情况没有关系。反正,先管好眼前吧。

    3、我看到你计算的社保缴纳比例是包含了单位负担的部分的,对于是员工的我而言,为什么要考虑单位负担的部分??

    回答:羊毛,自然是出在羊身上的。

    作者
    • 赵琳 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专业税法律师,曾就职于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税务争议解决及税法咨询服务,如税务稽查应对、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涉税刑事代理、专项税务咨询、税法顾问等。曾代理数十起税务争议案件,并为众多企业提供涉税咨询服务,服务的客户囊括世界500强、大中型国有企业以及知名民营企业等。
      微信公众号:税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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