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酒店式公寓自住,被要求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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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业主购买产权式酒店自住,税务机关认为不属于“个人非经营性住房”,不能享受免税优惠,要求缴纳房产税,该房产税是否该交。
答:
《房产税暂行条例》:“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非营业的判断”,以实际用途判断,而非产权登记的性质。〔86〕财税地字第008号:“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因此,对个人所有的居住用房,不分面积多少,均免征房产税。”
但是,如果个人将居住用房出租的,则不再是非营业用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尽管产权性质仍然是居住用途。〔86〕财税地字第008号:“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分用途,均应征收房产税。
”因此,个人购买产权式酒店自住的,属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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