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明星自查补税,别把自己补进牢里!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明星自查,就是补税这么个小事,但实际上,究竟该怎么补才是关键,如果不留神,可能就真把自个给补进牢里了,到时说都没法说了。
依据税总发〔2018〕153号规定,12月底是明星自查补税的最后时间点,很多明星也都在进行自查,而笔者最近接到的几个明星咨询的最大感受是,如果胡乱自查,真是可能把明星自己给自查进牢里。
比如有个明星,开了个工作室,然后工作室按核定方式交个税。现在自查时,财务人员直接或多或少的在得到暗示或者明示的规定要求后,直接把工作室的一部分收入转为明星个人的收入,然后按照劳务报酬补缴个税。
因为工作室核定个税,最高税负才3.5%,而劳务报酬个税最高适用税率40%,所以一下就能把税补上。
这看起来没问题,非常简单,然而实际上,问题却非常大。比如你以前是工作室1000万收入,现在你把其中700万全变成明星个人劳务报酬了,可你以前工作室还是按1000万的开发票!
这时候,明星自个自查,相当于自个承认,以前的1000万发票中只有300万是真的,其他700万是虚开!
虚开,就算是普通发票,金额40万就够得上刑事立案处罚了,更不提专票了。
而且,这么一补税,你以为税务机关会睁支眼闭支眼?明着你涉嫌虚开,如果执法人员不把你案件移送公安,那人家执法人员自个就得完蛋。
所以,表面上看,明星自查,就是补税这么个小事,但实际上,究竟该怎么补才是关键,如果不留神,可能就真把自个给补进牢里了,到时说都没法说了。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