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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企业研发的死敌!--从中兴事件来看我国现有增值税税制

郑大世 / 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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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法解读
  • 税务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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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也就是说,一个研发,当他失败时,在增值税税制下,不仅仅没有支持,反而大大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可以说,增值税,成了研发的死敌。

    最近,中兴事件可谓人尽皆知,大概事情就是咱大中国自认最牛逼的科技企业,被打脸,证明技术研发方面一塌糊涂。

    当然,这不是本文的重点,重点是,大家从中兴事件,都深深感受到了中国研发这块的薄弱。虽然技术研发这块弱,有很多原因,但大世认为,税的原因,同样是其中一项重要因素,甚至于可以说,增值税,是我国技术研发的死敌。

    现在的增值税税制,完全扼制了企业研发的热情。

    我们知道,一个企业要研发,必然会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尤其是涉及人力,更是需要大量高端技术人才。

    而这些高端技术人才,必然伴随着高工资。

    我们举个例子:一个制造企业,正常购进原材料1000万,然后加工(算上人力低端加工成本),按1200万卖出,对企业来说,正常情况下按(1200*16%-1000*16%)=32万交增值税。

    假如企业投入研发,比如投入1000万,这时候,在初期,就相当于企业损失了正常投入1000万进行生产,产生的200万利润(1200-1000);如果企业研发失败,那这1000万的成本肯定要摊入到产品售价当中。这时候,如果没有增值税,那企业只需要让消费者承担1000万研发产生的损失,企业就能不亏损,但加上增值税之后,消费者除了要承担这1000万的研发损耗,还要承担1000*16%的增值税,才能让企业不产生损失。

    然而事实上,价格的上涨很多时候,根本不是企业能决定的,本身上,企业将1000万研发费转嫁给下游企业都非常困难了,结果在转嫁时,身为国家的增值税,还横抢一脚,不可谓不是雪上加霜。

    也就是说,一个研发,当他失败时,在增值税税制下,不仅仅没有支持,反而大大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可以说,增值税,成了研发的死敌。

    事实上,研发是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是一个每一步都可能出现严重的偏差甚至失败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当中,肯定会投入资金,甚至可能还是巨资,而投入的这些资金绝大部分属于企业内生性费用,不会产生可用于抵扣销项税的进项税额。

    但是这些费用最终却要计入到产品的成本中去,通过增加产品的销售价格来消化。而增加产品的销售价格必然增加销项税额,那么在进项税额不变甚至随着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还有可能随实际的物料消耗减少而减少的情况下,增加销项税额的结果是企业的应纳税额增加。

    在这种增值税税制下,企业要想研发,可谓阻力重重。技术创新和研发,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没有自己的技术,最终只能像中兴这种大企业一样,表面风光,随时却都可能被打回原形。虽然国家一直都大力提倡研发,然而在税收政策,尤其增值税税制上不给予企业支持的话,作为研发的企业,仍将路途漫漫。

    郑大世

    作者
    • 郑大世 接地气的税官,干的了基础,说的了法理.长期从事税收实务稽查工作,经手大小案件五六百,对稽查实务经验极为丰富。注册会计师、税务律师,中国税务报《大世说法》专栏作者。
      微信公众号:税官郑大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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