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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2017年底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可代开专票(另高速公路费实行电子发票)

小陈税务 / 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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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速公路费
  • 运输业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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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完善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十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规定,2017年底:

    6.优化交通运输业增值税发票管理

    完善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落实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全国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系统,完成部、省两级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改造,依托平台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

    大事:2017年底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可代开专票(另高速公路费实行电子发票)

    通俗的讲:交通运输业个体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全国统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服务平台系统(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就是增加企业进项税额抵扣想,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其中十四部门: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中国保监会 国家信访局 中央维稳办 中央网信办 全国总工会

    小陈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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