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连载}跟我学《新收入准则》(9)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收入确认五步法:(1)识别合同;(2)区分履行义务;(3)确定交易价格;(4)分配交易价格;(5)确认收入。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识别合同的两个问题】
问题1:一个合同涉及的是一个单项履约义务还是多项履约义务?
问题2:每个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识别合同的基本原则】
企业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承诺),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时确认收入。
【合同需满足五项条件】
(1)合同各方已通过书面、口头或其他商业惯例批准合同并承诺履行相应的义务(签字画押);
(2)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权责分明);
(3)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相关的支付条款(收多少怎么收);
(4)合同具有商业实质(主体未来现金流的风险、时间或金额会发生改变)(非以物易同物);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能落袋为安)。
在合同开始日,如果合同不符合上述五项条件,企业应当对其进行持续评估,并在其满足准则规定的五项条件时按照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应具有商业实质】
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应确认收入,如,两个石油公司交换不同地点的汽油,两个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换不同地点的商品房。(“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