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简史
1. 钱的产生
人类从氏族公社,走向奴隶社会一个重要的标志,便是剩余物质和私有化的产生。自从有了私有物质之后,奴隶主总是希望有更多、更好的私有物质,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于是奴隶主开始向奴隶征收贡赋,收敛财物。这一贡赋制度,为钱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我国最早见诸文字的贡赋,产生于大禹时期。《史记.夏本纪》中记载道:“自虞、夏时,贡赋备矣。或言禹会诸侯江南,计功而崩,因葬焉,命曰会稽。会稽者,会计也。”
这段话,有两层意思。一说,自虞、夏时,就已经产生形成了完备的贡赋制度。虞时,肯定在夏朝之前,具体之前多长时间,尧舜禹的那个时期,未明确说明,但至少肯定夏时,就有了完备的贡赋制度。
二说,禹会诸侯,是有目的的。当时,贡赋备矣,禹会诸侯,召集各部落首领议事,并向他们收取贡赋。不然不会执玉帛者万国了。即各诸侯国来时,就是带着贡赋来的,来就是为了向大禹上交贡赋。即大禹创立或完善了税收(上贡)制度。这是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税务活动和税收记录了。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要缴纳贡赋,各诸侯国用什么来缴纳呢?缴纳什么最能满足最大的奴隶主国王的欲望,得到国王的奖赏呢?
贝,这一重要物质便应运而生了。贝,因其稀有、漂亮,成为了国王喜欢的物品,而且这一物品,开始成为物与物交换的媒介,形成了钱的雏形。
有关殷商的记录中有许多关于“贝”的记载。
《殷虚文字乙编》记载:“贞,有来惠贝。”
《殷虚书契后编》记载:“庚戌卜,×贞,锡多女有贝朋。”
文中的“来”,即为贡献之意。“锡”,即“赐”,赏赐之意。这两句话,分别说明了用贝来缴纳贡赋和赏赐。《诗经》中,也有“既见君子,赐我百朋。”这充分说明,贝,已经开始充当起支付手段的职能了。即,最初的钱,产生了。
贝,便是钱最初的实物形态。
2.钱的用途
有了钱,很快便充分发挥了钱的各种用途。除了上面所述用于缴纳贡赋和赏赐外,还产生了很多用途,例如商业交换的媒介工具与支付手段。
首先,产生了商人。郭道扬先生在《中国会计史稿》中说:商代开始有了专门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商人。“商人”之称大约就是由于专门进行买卖活动的人产生于商代而得名。
其次,钱用作了商业交换的手段。《周易.旅六二》记载:“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尚书.酒诰》记载:“厥考厥长,肇牵牛车远服贾”。都是说的商人进行贸易活动,用什么作为交换的手段?肯定是用钱,“怀其资”,便是携带钱财的意思。
《诗经.氓》中写道:“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诗中的抱布贸丝,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将“布”解释为布匹,“抱布贸丝”意为拿布换丝,是典型的以物易物,体现了最原始的物物交换形式。二是将“布”解释为古代一种钱;贸:买卖。带了钱,来买丝。从《氓》可以看出:“氓”这一典型的商人学会了算账,布的成本是多少,买多少丝,价值多少,才划算;心中还要算一算,此次抱布贸丝,能够赚多少钱。
《封神演义》写的是周灭商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姜子牙最初从昆仑山下山,卖竹筐、卖面粉等日常经营活动,就是典型的例子,他交换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钱,然后用钱去购买他家日常生活所必须的物品。还有他开算命馆,替卖柴的武吉算命,算他当日卖柴可得多少钱,一文不差。可见当时不仅有了钱以及钱的计量,而且钱已经广泛运用于物质的交换。
3.金融与借贷
有了剩余物质,并可以通过钱进行商品交易,让财富积聚到国王、奴隶主和富有商人的手中,导致了物资的余缺与不平衡,于是借款与金融应运而生。
西周时期:国家金融。郭道扬先生在《中国会计史稿》中讲述西周王朝的财计组织时,讲到西周的商税:“商税收入主要是泉币,由属官司市下大夫具体管理,又由司市所属部门泉府负责出纳保管。或供给国用;或贷款于民,收取利息;或赊物于民;或用于调剂市场价格。”
这里,明确提到了:贷款于民,收取利息。而且这种金融,是国家金融,是国家贷款于民,收取利息。不是个人之间的贷款。这个时期,是西周王朝。
战国时期:民间借贷。《战国策.齐策》里面有一个冯谖烧债的故事。说的是战国时期,孟尝君有一个高级门客冯谖,孟尝君派他到薛地去收债时,他自作主张一把火将孟尝君与所有债务人所签的债务凭证全部烧了。冯谖烧债,这一种借贷关系,属于典型的民间借贷。
王莽新政:国家金融。王莽新政后,推行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办法,其中实行国家贷款便是方法之一。他仿效《周礼》泉府实行赊贷的作法,通过国家信用,进行赊贷活动。据《汉书.食货志》记载,王莽讲:“……欲贷以治产业者,均授之,除其费,计所得受息,毋过岁什一。”
王莽不仅明确了可以借贷,而且还明确了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全部收入-费用(包括成本在内)]*10%(以内)
王莽实行的是典型的国家金融。由国家借款给需要的民众,收取利息。
隋朝时期:国家银行。隋文帝也是一个开国家银行的高手。他吸取王莽进行国家金融的经验教训,推陈创新,规定国家各部门的办公费不采取领用办法,而采取“咸置廨钱,收息取给”的办法。即国家按规定发放给各部门一定的本钱,“公廨本钱”,各部门据此用于借贷收息,所得利息,用于办公费用。专项收入,用于专项支出。
唐宋时期:早期金融。唐朝时,我国开始出现了早期的金融市场。包括供给抵押领用的质库和僦柜、供给普通信用的公廨、收受存款和供给保管便利的柜坊、寄附铺、从事兑换业买卖的金银店,以及办理汇兑业务的商人组织等。到宋朝时,进一步发展,形成了比较规范的金融业——柜坊、典当业——质库。
明清时期:钱庄票号。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生活中需要大量钱币的流通与兑换,这样钱庄便于明朝时期应运而生了。钱庄兴起于江南,存取款业务仅限于本地。
随着商人异地采购规模越来越频繁与扩大,银钱的安全调动成了迫在眉睫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由此,汇兑业务在清朝产生,票号首先从山西发展起来。
现代银行:起于清末。1897年盛宣怀奏准清廷后,于上海设立中国通商银行,这是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银行。通商银行设立时有发起股东和各自认缴的资本金,有允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可以发行的银行券等,已经具备了现代银行的雏形。
当代金融:日趋完善。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有了自己的金融体系。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逐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监管银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逐渐丰富起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城商行、农商行进行补充,到组建国际性的金融机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允许外资银行在中国开展业务,人民币入篮(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的成分货币),我国金融开放与人民币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而在数字金融、网络金融方面,中国则走在了世界前列,正在规范之中,不久的未来,将引领世界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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