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利好!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大鹏 / 2019-03-25
文字 正常
  • 标签:
  • 税务证明
  • 税法解读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取消12项税务证明事项;证明性质:主体(身份)证明4项、资质证明3项、权属证明1项、客观事实证明4项;证明来源:另行从第三方取得证明材料共5项,提供法定证照等已有材料共7项

    【大鹏微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经2019年3月8日国税总局2019年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局长王军签发国税总局令第46号予以公布实施,主要内容摘要:

    (1)取消12项税务证明事项(涉税领:出口退税1项、征收管理2项、税收优惠9项);证明性质:主体(身份)证明4项、资质证明3项、权属证明1项、客观事实证明4项;证明来源:另行从第三方取得证明材料共5项(纳税困难证明、资源税管理证明、继承权公证证明等),提供法定证照等已有材料共7项(残疾人证、车船产权证等))。

    (2)停止执行3项税务证明事项:一是“纳税人办理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备案时,需提供国务院科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取消(部门间信息共享);二是“经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办理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转制方案批复函;企业营业执照;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有关材料;相关部门对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批准文件”取消(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法定证照等已有材料);三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以及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办理减免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备案时,需提供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取消(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有关证件)。

    (3)取消税务证明事项后的替代措施:均不需要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替代方式有部门内部核查、部门间信息共享、纳税人自行出具有关材料、纳税人自行留存有关法定证照,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核查。

    (4)施行日期:附表所列1—12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所列13—15项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利好!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利好!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大鹏

    作者
    • 大鹏 大鹏,财税讲师,一个具有多年世界500强央企、民企和国企财务管理和内审工作经验的老会计,将与你一起分享财税知识、案例、故事……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n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