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至少在2018年需要改改了!
某大所:其他应收款在发生坏账时要获得税前抵扣是比较困难的,如果不能得到抵扣,则意味着该项可抵扣资源不存在,所以对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不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当然,除非有特别确凿的证据表明该项坏账准备可以在日后实际发生坏账的时候在税前抵扣,也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这就是该大所在一般情况下不就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理由。
总之,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一定要谨慎,因为该项资源是否能否得到实现,取决于未来能否在税前抵扣。由于未来存在太多不确定因素,所以一般只有在足够把握的情况下,方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否则会给以后带来很大的后遗症。
萝卜:
看下2018年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为了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报送,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二、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有关资产损失证据资料、会计核算资料、纳税资料等相关资料报送的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进一步理解: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这么扣得细致的处理,我可以说是很浪费时间了,且增大沟通成本,话说回来,哪个事务所同仁有底气站出来,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处理准确?
即每年转回!!!!!!!!严格按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进行逐年转回!!!!!!!!!!!!!多半也是放那不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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