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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建议】这10天如何准备"税率下调"

李志远 / 201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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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率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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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4月底之前已结算、开票,但5月之后可能会涉及款项调减或差错更正,根据以往税率变动的经验看,开票系统应该会给一个过渡期,可以按原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距离财税﹝2018﹞32号所规定的税率双降时间(5月1日),仅剩10天。五一之前,企业应注意做好以下准备:

    1、梳理所有采购和分包合同,按照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款中的税额。部分只标明含税价的合同,也要争取价款上的折扣。

    2、为避免供应商拖延时间按16%税率开具发票,建议对各采购事项进行梳理,及时索要发票。

    3、4月底之前已结算、开票,但5月之后可能会涉及款项调减或差错更正,根据以往税率变动的经验看,开票系统应该会给一个过渡期,可以按原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4、4月底之前已开票未办理结算的工程款。因为先开票先交税,因此,5月以后办理结算手续,不能更改已缴纳增值税和已开具发票。如果未来涉及款项调整,也应可以按原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5、4月底之前已办理结算手续并已经产生纳税义务,应该按照原税率申报纳税并开票。此类业务在5月1日之后开票的,不应该按下降后的税率开票。

    6、虽然4月底之前已办理结算手续,但暂时未产生纳税义务,比如办理了工程价款结算但按照约定在五一之后才付款, 5月1日之后按下降后的税率开票、按下降后的税率申报纳税。

    7、及时调整各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修订企业内部制度,重新设定税率及相关数据。

    李志远-远见

    作者
    • 李志远 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会计学、MBA、工程硕士导师,擅长建筑财税。
      微信公众号:远见财税(yj1381038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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