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基本准则》发布: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依法依轨职业迈出新步伐

王军辉 / 2017-10-09
文字 正常
  • 标签:
  • 资产评估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本文刊登于《财会信报》2017年9月11日A5版,原作者任冬雪

    为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017年8月23日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张国春指出,“基本准则是财政部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开展《资产评估法》配套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资产评估行业执业、监管和准则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

    本期《财会信报》记者邀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全国首批资产评估行业领军人才王军辉先生深入解读基本准则重要内容及重大意义。

    统筹性突出 明确行业业务程序

    《基本准则》更加突出了对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统筹性。王军辉认为,本次发布的《基本准则》按照资产评估业务属性规范了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应遵循的基本执业规则,包括职业道德操守、专业胜任能力、评估业务承接、资产评估程序履行、资产评估报告撰写和出具、资产评估档案形成和归档等,同时《基本准则》条款内容为资产评估执业准则预留了对接条款,将使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互相衔接、浑然一体。

    资产评估程序是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所履行的系统性工作步骤,《资产评估法》专章对资产评估基本程序做出规范,《基本准则》根据《资产评估法》要求,对原来的资产评估程序进行了完善,也对其做出相关规定。王军辉先生就业务承接和现场调查这两程序的规定进行分析。

    “明确承接业务程序,拓宽执业风险管理范围”,王军辉表示,《基本准则》第9条和第10条新增了资产评估机构承接评估业务的程序性要求,此条款内容将极大地拓宽资产评估机构执业风险管理范围。目前资产评估机构风险管理常常聚焦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是否符合评估准则要求的评估报告三级质控审核,但目前执业质量常常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评估执业,而是业务承接。《基本准则》的此项规范条款将为资产评估机构建立全流程风险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规范现场调查工作内容,清晰界定评估机构责任”,王军辉指出,《基本准则》第13、14、15条全面规范了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调查工作内容,在依法依规执行背景下,有利于清晰界定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业责任范围,有利于明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工作内容。他还就第13条进行详细分析,“现场工作范围方面,《基本准则》第13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对评估对象履行现场调查程序,也意味着如果现场调查程序受到限制,资产评估机构不应当承接该类业务,同时如果因为评估业务时间紧、出国签证无法办理等原因评估机构未履行现场调查程序,将面临违反基本准则的情况。该条款进一步明确了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调查工作的三方面内容:获取资产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此外,《基本准则》第14、15条对评估专业人员获取资料以及对资料的整理分析做出了明确规定,尤其是第15条承继了《资产评估法》第25条的规定,明确了评估专业人员获取评估资料仅是取得资料工作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要对取得的资料进行核查、验证,以合理判断所取得的资料是否可信并作为支持评估结论的依据。

    规范工作内容 强调行业执业责任

    《资产评估法》规定了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以及委托人等相关当事人的地位、责权和义务。根据《资产评估法》的规定,《基本准则》分别从资产评估机构责任、资产评估档案保存、资产评估报告签章、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王军辉着重从评估报告的出具和评估档案的管理两方面进行分析。

    王军辉认为,《基本准则》“详细列示评估报告出具程序和披露内容,强调评估机构责任,切实保障报告使用人权益”。我国资产评估机构从事的资产评估业务85%以上服务于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资产评估行业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上市公司投资者,了解经济行为定价的文件就是资产评估机构依法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披露内容是否能够有效满足报告使用人的需要关系着资产评估行业提供服务的质量,《基本准则》第17-29条详细规范了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具体程序要求和格式要求。

    王军辉指出,《基本准则》第17、18、29条是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需要履行的程序的规定,明确了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程序、内部审核程序、签字程序。其中第17条,“初步资产评估报告由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后编制”,这里除强调初步资产评估报告是出具评估报告的一个必要程序外,还强调了签字评估专业人员的报告责任,通俗地解释就是评估机构评估报告内部审核工作记录应当保留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和审核反馈记录,签字评估专业人员在形成项目组最终评估结论并撰写初步评估报告后提交评估机构内部审核。此外,《基本准则》第21-28条提纲挈领地规范了评估报告格式即资产评估报告披露的各项内容,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结论、特别事项说明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等,为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具体规范评估报告披露内容明确了方向。

    《基本准则》“规范评估档案管理,强化评估机构档案管理职责”,王军辉表示,评估法第29条规定,“评估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属于法定评估业务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十年。”基本准则第33条规定了评估档案对外提供的三种情形,即财政部门依法调阅、资产评估协会依法依规调阅、其他依法依规查阅的。重要的就是其他情形,如证券市场违法调查、国有企业有关经营管理人员违规调查、审计署调阅等,资产评估机构依法保存评估档案不仅是资产评估工作的责任,更是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需要。

    评估档案包括工作底稿、评估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基本准则》第31条详细规范了工作底稿的要求和内容。工作底稿要求方面,需要满足形式性、实质性要求;工作底稿内容方面包括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基本准则》对两类工作底稿进行严格区分。

    推动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深度变革

    《基本准则》开启资产评估行业依法依规执业新发展。王军辉认为,《基本准则》是我国评估准则体系的基础,在以《基本准则》为纲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规范下,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未来必将进入依法依规执业的新发展时期,违反资产评估准则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以资产评估准则为生命线的资产评估机构必将走向做专、做精、做优、做强、做大之路。

    《基本准则》推动资产评估行业整合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转变。王军辉表示,在《资产评估法》的约束下,以《基本准则》为纲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将真正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业行为起到规范作用,未按照《基本准则》执业的法律风险将与过去出现本质区别,没有认识到《基本准则》对行业发展路径影响和虽然认识到了法律风险差异但难以做出改变或不愿做出改变的资产评估机构,必将被行业发展趋势所淘汰。因此,以《基本准则》发布为契机,资产评估行业必将迎来抱团取暖、强强联合的整合潮和全面规范化发展的趋势,整合后的资产评估行业将迎来真正的依法依规执业新阶段,资产评估行业将步入专业化、市场化发展的快车道。

    《基本准则》加快资产评估行业人才结构调整。资产评估行业依法依规执业不仅是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要求,同时也是对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要求。按照《资产评估法》第17条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本机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资产评估准则的情况,并对其行为负责。王军辉指出,随着资产评估师考试报考条件的放宽,未来五年资产评估行业必将涌入大量的新生力量,资产评估机构在调整执业理念的过程中,新进入行业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必将迎来更多的机会,《基本准则》的发布将真正推动和加快资产评估机构人才结构调整。

    本次发布的《基本准则》第34条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本准则制定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包括各项具体准则、指南和指导意见。”王军辉表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发布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之时,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依法依规执业的大幕将正式开启,在《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及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规范下、在财政部监督管理下的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必将迎来新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作者
    • 王军辉 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某大型资产评估公司研发总监,在国企交易、上市公司并购估值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在中国证券报、中国会计报、财会信报、中国资产评估等报刊发表文章40多篇。
      个人微信号:junhuilicai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n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