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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个税改革:不仅是调整起征点

大鹏 / 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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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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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个税缴纳遵从有度,该缴的税收一分不少,该享受的优惠一项不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适度进行个税的筹划才是正道

    【前言】 关于工资薪金的个税改革,历来是咱们工薪阶层关注的焦点,许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并让员工获得更多的“实惠”,在个税方面费尽心思进行筹划。本期大鹏就和大家说说关于工资薪金个税改革的话题。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召开期间,长期关注税收问题的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再度发声,建议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其认为现有的3500元起征点既不利于扩大内需,也不利于居民幸福感的提升,建议逐步建立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税方式,最大限度的体现税负公平。那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到底定多少合适?工资薪金个税改革仅仅是调整起征点吗?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个税起征点的演变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严格意议上讲应该是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免征额,自1981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36年的时间,关于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主要经历了四次变化:一是1981年正式开征时确定扣除标准为800元;二是2006年调整至1600元;三是2008年调整至2000元;四是2011年调整至3500元。每年召开两会时,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话题就成为两会代表和广大工薪阶层关注的焦点,为何这样说?穷人收入太低达不到起征点无心关注,富人收入极高远超起征点不屑关注,而广大达到起征点的工薪阶层,成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群体。调高起征点,意味着一部分纳税人因此达不到起征点而不缴税,或者虽达到起征点但会少缴税,自然受到纳税人的欢迎,所以,调整起征点成为个税改革的主要方式之一。大家关心的是将起征点调整为多少?调整至5000元、8000元还是10000元?甚或更高。如果按照1980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762元时的免征额为800元推算,2015年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240元时,其免征额远远不止3500元,5000元太低了,甚至10000元都不够!

    调整起征点的利弊

    调整(高)起征点(免征额或扣除标准),有利的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轻广大工薪阶层的负担,在个人收入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因调高起征点让大家“到手”的实得现金会增加,得到更多的“实惠”;二是变相增加了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但是,仅仅靠调高起征点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税负公平的问题,为何这样说?一方面每个人的期望值不同,到底调高至多少合适?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亦不能满足所有人的要求;另一方面起征点的调整,只是让一部分工薪阶层少缴了一些个人所得税而已,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主体税负不平衡的矛盾,该方式调整的主要还是工薪阶层的收入,对于高收入者来说,影响甚微。所以,调高起征点只是调节个税的方法之一,而非唯一。

    个税改革双管齐下

    大鹏认为,个税改革不能搞“一刀切”,仅仅调整(高)个税起征点,而是要打“组合拳”,除了调整起征点,还要改革征管方式(方法)。如,可以考虑采取以家庭为单位计征个税(充分考虑到家庭中有一方未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采取类似企业所得税的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模式;可以考虑参照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模式(适用家庭中有多个小孩需抚养或多个老人需赡养的情形);可以考虑参照国外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制(将纳税人是否如实缴纳个税与其信用评级挂钩)……总之,通过调整起征点和改革征管方式两种手段,双管齐下,既可以规范企业费用列支降低企业税务风险,也可以让工薪阶层得到最大的实惠,真正实现个税改革有利于企让利于民的目的。

    家庭为单位计征个税

    其实,除了工资薪金收入,还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存在缴纳个税的情形,特别是劳务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按800元免征额计缴个税的做法,延用三十六年,已严重不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亟需改变。

    长期以来,许多企业在员工工资薪金的个税筹划方面,常用的一招就是“工资薪金发放不足,费用发票报销来补”,具体做法就是将工资薪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采取工资的形式发放,按3500元免征额计缴个人所得税(有的企业极端做法甚至将所有员工工资薪金全部按3500元发放,以达到个税为零的目的),另一部分让员工自找发票报销的形式,以费用“抵”工资,从而达到规避个税的目的。其实,这种做法于员工于企业都极为不利:员工看似到手的钱“多”了得到了“实惠”,实则变相降低了个人工资收入,如果有纠纷,涉及赔偿方面很难进行工资收入的举证;企业看似降低了员工社保缴费基数节约了成本,实则暗藏虚列成本费用需调增所得税的风险(最近网上流传着一个企业随意用发票报销列支成本费用而被税务机关查实补税和罚款的案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个税缴纳遵从有度,该缴的税收一分不少,该享受的优惠一项不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合理适度进行个税的筹划才是正道。

    大鹏

    作者
    • 大鹏 大鹏,财税讲师,一个具有多年世界500强央企、民企和国企财务管理和内审工作经验的老会计,将与你一起分享财税知识、案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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