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改革必须思考的几点
最近一段时间,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些地区的国税和地税已经开始在同一栋楼办公了,全国各地的探索也不少见,即是说,国税和地税的联合征管已经是大势所趋了。由此发散开来,川哥想到了一些想说的话。
无意写出长篇大论的学术文章,也无意进行过多的累赘探讨,这里主要说说我所思所想的几个关键问题,希望能够给税务政策制定者、各地的税务机关人员带来一些有益的启发,便是我的荣幸。
(1)对外合署、对内分工
对于纳税人而言,无论是缴纳给中央的税收还是缴纳给地方的税后,都认为是上缴给国家的,因此,虽然现在的部分国税、地税已经在一栋楼办公,但是仍然是各办各的业务。这样的合作模式虽然节约了纳税人的时间,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合署,对外作为一套人马展开工作,让纳税人实现一站式纳税;
(2)纳税系统的全统一
目前,纳税人为了纳税,需要在两个甚至三个系统里进行税务申报,不利于税务信息系统的集成和分析,因此,统一企业所有税收在一个系统里非常必要,这样也将大大节约纳税人的时间。
(3)避免税法复杂化
当前的税法,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保税。
大多数税种的征收都是较为容易操作的,但是目前来看,税法有复杂化的趋势,尤其是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具有复杂化的趋势,这将给未来征税带来一些困扰,至少会带来一些复杂性的成分。因此,在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房地产细则制定的时候,务必要考虑可行性。
(4)避免纳税范围扩大化
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是其中最容易扩大化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急需提高,让纳税人数量减少,以便集中精力征税,这也是符合会计的重要性原则的。
房产税已经试点了几年,当前房价上涨明显,此前很多不在房产税纳税范围的楼盘都成功进入了纳税行列,倘若不建立动态的征税标准调整制度,未来将会产生越来越多的纳税人,而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恰恰是直接针对的千家万户,将会增加税务机关征税难度,这是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5)考虑税务机关工作量的问题
税收政策的初衷挺好,但是在具体执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税务机关工作量的问题,尤其是未来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房产税全国普及之后,地税局的工作量将会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量将会极大,此时必须提前思考,方可未雨绸缪。
最后,让我们共同努力,建设我们强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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