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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改革必须思考的几点

余大川 / 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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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制改革
  • 税务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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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这里主要说说我所思所想的几个关键问题,希望能够给税务政策制定者、各地的税务机关人员带来一些有益的启发

    最近一段时间,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些地区的国税和地税已经开始在同一栋楼办公了,全国各地的探索也不少见,即是说,国税和地税的联合征管已经是大势所趋了。由此发散开来,川哥想到了一些想说的话。

    无意写出长篇大论的学术文章,也无意进行过多的累赘探讨,这里主要说说我所思所想的几个关键问题,希望能够给税务政策制定者、各地的税务机关人员带来一些有益的启发,便是我的荣幸。

    (1)对外合署、对内分工

    对于纳税人而言,无论是缴纳给中央的税收还是缴纳给地方的税后,都认为是上缴给国家的,因此,虽然现在的部分国税、地税已经在一栋楼办公,但是仍然是各办各的业务。这样的合作模式虽然节约了纳税人的时间,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合署,对外作为一套人马展开工作,让纳税人实现一站式纳税;

    (2)纳税系统的全统一

    目前,纳税人为了纳税,需要在两个甚至三个系统里进行税务申报,不利于税务信息系统的集成和分析,因此,统一企业所有税收在一个系统里非常必要,这样也将大大节约纳税人的时间。

    (3)避免税法复杂化

    当前的税法,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保税。

    大多数税种的征收都是较为容易操作的,但是目前来看,税法有复杂化的趋势,尤其是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具有复杂化的趋势,这将给未来征税带来一些困扰,至少会带来一些复杂性的成分。因此,在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房地产细则制定的时候,务必要考虑可行性。

    (4)避免纳税范围扩大化

    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是其中最容易扩大化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急需提高,让纳税人数量减少,以便集中精力征税,这也是符合会计重要性原则的。

    房产税已经试点了几年,当前房价上涨明显,此前很多不在房产税纳税范围的楼盘都成功进入了纳税行列,倘若不建立动态的征税标准调整制度,未来将会产生越来越多的纳税人,而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恰恰是直接针对的千家万户,将会增加税务机关征税难度,这是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5)考虑税务机关工作量的问题

    税收政策的初衷挺好,但是在具体执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税务机关工作量的问题,尤其是未来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房产税全国普及之后,地税局的工作量将会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量将会极大,此时必须提前思考,方可未雨绸缪。

    最后,让我们共同努力,建设我们强大的祖国。

    川哥讲会计

    作者
    • 余大川 中央财经大学毕业,曾四大一游,现为大学教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审计师;“川哥讲会计”系列文章作者,“风雨兼程会计人生”系列小说作者(年后出版);致力于在财会教育中融入浪漫主义情怀,为会计学生和会计工作者提供娱乐并学习着的港湾。
      公众号:川哥讲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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