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网络公司的等价置换收入和成本的确认与计量

徐峥 / 2017-02-25
文字 正常
  • 标签:
  • 网络公司
  • 等价置换
  • 会计技术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该项业务收入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由于双方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换入资产的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

    问题背景:

    某新三板互联网公司,主营业务为:设计、发布、代理户外广告,大型活动组织服务等。公司的收入主要组成为:广告收入、会员费收入、服务费收入等。

    2016年,公司与部分商家签订了“等价置换协议”,主要经济业务如下:

    为某生态园提供网络服务,服务费收入32.6万元,对方提供了等价的门票。

    与某生态农业公司签订协议,将网络广告费用5万元以等价的大米进行转换。

    与某KTV歌房签订协议,服务费收入10万元,收到对方的等额消费券。

    公司对这部分换回的门票、实物、充值卡等,主要用于搞拼团活动对外销售、

    网友评选活动奖品发放、公关或者员工内部福利等。

    目前处理方式为:对搞拼团活动等对外销售的,在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用于公关和内部员工福利的则未确认收入。公司对这部分置换来的实物和卡另设立专门的进销存台账控制

    审计项目组的看法和问题:

    在与某生态园签订合同时,按市场价180元/张,合同签订32.6万元,另与业务员规定了团购价的底价,公司2016年7月份拼团销售50950元,每张票价45元/张。如按签订合同的32.6万元确认收入,确认的收入偏高,客户无法接受。我们初步认为,对对外销售的门票等,在收到款项时再确认收入是合理的。

    某KTV包箱卡,台账显示入账14张,已用3张,其中1张用于3.8妇女节职工福利,2张用于评选最美全家福网友奖品,用途完全不同。该事项何时以何种价格确认收入?用于公关和职工福利的充值卡等,应作为招待费和职工福利费处理,成本如何确认?

    我的看法:

    1.适用的会计准则

    该项业务收入应属于提供劳务收入,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资产交换》。由于双方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换入资产的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

    2.账务处理

    确认广告收入及收到换入商品时:

    (1)换入门票时:

    借:库存商品——门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门票对外销售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3)结转门票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门票

    (4)如将门票用于职工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3、关于收入和成本的计量总结

    审计项目组的问题,经仔细分析可以看出,是混淆了广告收入和门票收入的确认。正常情况下,广告收入在完成后即应按照一定的方法确认为提供劳务收入,而不管是收到的货币还是非货币形式的资产。广告成本主要为人工等费用,在日常经营中已经发生计入当期的成本。换入的资产在变现过程中,按实际收到的款项确认收入。其成本即为网络公司提供广告劳务时的对价。如用于招待费或职工福利费,则计入相应的费用。如果涉及有进项税,用于职工福利时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徐峥

    作者
    • 徐峥 中国会计视野论坛职业规划版版主,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高级会计师。
      公众号:徐风细语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n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