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的故事(35)——年终奖那些事

“钱多多,张姐有问题要问问你”早上一上班,超女带着人事部负责薪酬发放的张欣来到了钱多多办公桌前。
“小钱,是这么一回事”张欣担心超女说不清楚,直接开口向钱多多说道“马上要过春节了,总经理希望我们在节前把年终奖发给大家,我把发放清单编制好了,但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问题,你帮我想想如何解决”。
按照传统习惯,钱多多所在的公司每年都会在春节前发放年终奖金,上至公司总经理,下至普通员工,都有或多或少的年终奖,对于广大员工而言,年终奖也是过年的“大红包”,所以公司领导非常重视,一再叮嘱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做好发放准备。今年的春节比往年提前了十多天,导致人事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的人员连续加了好几天班,这不,在距离春节放假前两天才将发放清单确定下来,虽然本月工资在本月中旬已发放,但在如何扣缴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方面还是遇到了问题。
对于普通员工而言,年终奖的金额基本就是平常月工资的四倍或五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本按照常规,将全部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分两种情况确定年终奖的扣缴金额,一是对于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的,则直接将当月工资扣除3500元后计算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另外计算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对于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的,则当月工资不纳个人所得税,另外计算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时,需在年终奖中扣除当月工资与3500元的差额部分。对于这些基本的计算方法,张欣还是清楚的,她今天来寻求钱多多帮忙解决的是另外两个难题。
“小钱,我们前几天不是召开了年度大会,对今年的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吗?公司要求对先进个人给予每人5000元的奖金作为奖励,对于这个奖励是不是可以与年终奖合并在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呢?”5000元,对于一些平常工资不高的员工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张欣想利用年终奖可以除以12个月摊薄基数的方式,让这些获得先进称号的员工少缴一点个人所得税。
“不可以的,张姐”听了张欣的介绍,钱多多直接否定了她的想法“按照税法规定,除年终奖以外的其它奖金,包括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和考勤奖等,一律要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听了钱多多干脆利落的回答,张欣原本的美好设想落空了,不禁露出了失望的神情。“还有一个问题,公司高层管理者和各部门负责人平时发放的是基本工资,年末绩效考核兑现不是一个小数字,如果按照常规来计算应扣缴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他们承担的税负偏高,感觉不是很合理,这该怎么办呢?”
张欣说的是事实,公司的高管和中层管理者(部门负责人)平时的工资收入均不高,年末绩效考核兑现是大头,是其年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年终一次性发放的方式直接导致他们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也是非常“突出”的,有些中层管理者已经颇有微词,张欣也一直在考虑如何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

“有两个方法可以试一试,一个方法是在确定年终奖金额时,要避开6个“盲区”:18000元,54000元,108000元,420000元,660000元和960000元”钱多多喝了一口水,说道。“这个盲区的说法我也知道,但一直不太清楚,钱多多,你具体解释一下吧”超女在一边插话说道。“简单地说,年终奖在18001至19283.33元之间时,要比发18000元时多缴纳1154.10元税款;在54001至60187.50元之间时,要比发54000元时多缴纳4950.20元税款;在108001至114600元之间时,要比发108000元时多缴纳4950.25元税款;在420001至447500元之间时,要比发420000元时多缴纳19250.3元税款;在660001至706538.46元之间时,要比发660000元时多缴纳30250.35元税款;在960001至1120000元之间时,要比发960000元时多缴纳88000.45元税款。”钱多多看了看超女,直接拿起一支笔,在一张纸上边划边解释道,“所以,在确定年终奖的金额时,一定要尽可能想办法避开这些盲区,否则,真的会发生多发一元钱多缴1000元个调税的严重后果”钱多多用调侃的口吻说道。听了钱多多说的第一种方法,张欣面露难色,在心里暗暗思考,这个方法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难道为了避开盲区就少发?
“除了这个方法,还有什么方法呢?”张欣接着问道,“还有一个方法就是可以考虑调整一下发放的方式”钱多多看着张欣,问道“我们以前主要是平常少发,年底多发,对吧?”张欣点了点头,“这样会导致平时个调税少,但年终奖会缴纳很大一笔个调税,总的个调税并没有减少”钱多多顿了顿,接着说“是否可以考虑平常按月、季度或半年进行预考核和预兑现,先发放一部分奖金,年末再进行总考核和汇总清算,再发放另一部分奖金呢?这样的发放方式就有可能使总的个调税减少”听了钱多多说的第二种方法,张欣微微点了点头,其实她也曾有过这样的想法,虽然说采用这种方法,比年终一次性考核兑现增加了不少工作量,但如果这样做,确实能减少一些个调税税负,还是值得试一试的。

【大鹏提示】年终奖,是一个每年年末都会被大家津津乐道的话题,不论“别人家的公司”豪掷大笔现金甚至奖励豪车,还是“自己的公司”仅发数千元红包或者多发一个月薪水,扣缴个人所得税都是必须的。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发放年终奖才能使员工得到最多的实惠?(1)年终奖的发放是绩效考核兑现的结果,可以综合测算,看看是否可以将年终奖分解为半年奖、季度奖或者月奖,从而达到合理降低个调税,变相增加员工实际到手额度的目的;(2)纯粹的工资和奖金,并不一定完全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适度的员工福利,可以作为薪酬体系的有效补充,既可以让员工得到更多的实惠,也可以避免多发年终奖多缴个调税的尴尬;(3)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年终奖的个调税筹划一定要遵循合法合规的前提,还是那句话,税收有风险,筹划需谨慎。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