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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新政乱弹之(五)--营改增政策解读,纳税人到底该听谁的?

无极小刀 / 20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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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改增综合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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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总局解读,省局解读,税官解读,教授解读,大师解读,草根解读等等,纷纷出笼。纳税人受益匪浅--加深了认识;但同时也烦恼不断--相互打架不断!

    营改增政策解读”,怎一个“乱”字了得?

    “营改增”,国务院吹响集结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营改增新政之纲领性文件——财税【2016】36号。一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掀起轰轰烈烈的营改增学习热潮。

    于是乎,总局解读,省局解读,税官解读,教授解读,大师解读,草根解读等等,纷纷出笼。纳税人受益匪浅——加深了认识;但同时也烦恼不断——相互打架不断!

    纳税人不仅要问,税收政策到底谁说了算?我们到底应该听谁的?

    有人给出了“税收政策解读”效力判别公式:1、下级服从上级;2、江湖服从官方;3、个人服从集体;4、草根服从教授;5、科员服从局长;6、“电子”服从“纸质”……并作为金科玉律而大讲特讲。并得出“上什么山,唱什么歌”之说,流行于坊间。

    小刀却不这样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小刀的观点是:这些解读,都是平级的,都是无权解释!

    那么,对于税收政策解读,纳税人到底该听谁的?

    小刀给出的答案是——谁的解读契合文件,纳税人就听谁的!

    何出此言?

    有权解释,一经正式公布,便天然具有公定力、执行力和确定力。当然也具有效力,适应有关效力判别规则;

    无权解释,无论何时都不会有公定力、执行力和确定力。

    有权解释可作为执行依据,无权解释只能作为说理的佐证!

    这其实触及到了“税收法定”的一个重要分支问题——税收政策的解释权问题。

    有识之士,已经在奔走呼号,那就是应该尽快建立起由独立第三者解释税法(税收政策)的体制

    只要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大方向不变,这个目标一定能实现!

    无极小刀

    作者
    • 无极小刀 潜心苦练成就“四注香客”,为国尽忠堪称税务老兵。江湖帮派:税草堂;擅长武器:无极小刀;攻击力:十级;筹划力:十级;专长:税务、财务、法务;拟开拓领域:税务规划及税务争议解决;座右铭:无极原有极,小刀亦大刀;江湖评价:视角独特,观点新颖,语言犀利,讲求法理,不媚权威,勇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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