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眼看两会,听强式税语
3月5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近1.8万字,涵盖总体部署,改革开放,稳增长、调结构,民生和社会,政府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了今年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任务:一是税制改革。二是财税管理体制改革。三是依法实施税收征管。下面我们来简单了解下。
任务一:税制改革
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取消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水利建设基金等免征范围。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实施上述政策,今年将比改革前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5000多亿元。
另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税收优惠政策。完善住房合理消费的税收政策,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完善股权期权税收优惠政策和分红奖励办法,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落实加速折旧政策,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
任务二:财税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分税制,合理确定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把适合作为地方收入的税种下划给地方,在税政管理权限方面给地方适当放权。进一步压缩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今年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增长12.2%。
任务三:依法实施税收征管
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依法实施税收征管。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较低的,按法定程序适当增加债务限额。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把每一笔钱都花在明处、用在实处。
财税体制改革三大任务是政府工作的重点,实施也非常的艰巨:
首先,营改增是本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和突破口,是税制改革最大的难点之一。营改增涉及地方税体系、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国税局与地税局两套征收机构的衔接等一系列管理体制层面的问题;四个行业纳税户占全部营业税纳税户65%以上、涉及营业税70%左右的税额;四个行业特别是金融业全覆盖是世界性难题,至今欧盟一些国家尚未纳入。另外,2009年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时留了一个尾巴,即购进的不动产尚未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显然这不是科学的消费型增值税。无论设计和操作,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且覆盖所有企业都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因此,本轮改革只纳入增量没有纳入存量,这可能会导致过渡性的税负不公平,随着改革的全面推进最终可以解决。
其次,税制改革倒逼财税管理体制与之适应。分税制的核心是税收收入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合理分配,营改增必须同步解决两个问题:一是重新确定税种属性即重新界定中央税、尤其是地方税种;二是重新确定共享税特别是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间的分配比例。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保持中央与地方财力格局基本稳定的保障。这势必要求在统一税政前提下适当赋予地方特别是省级单位税收管理权限,这是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一直坚持的改革思路。税收管理权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收入分配权和税收管辖权,报告主要指税收立法权,这是调动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大势。
最后,税收征管程序法定是深化税制改革的保障。依法实施税收征管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在法院具有审查红头文件合法性的大背景下,首先应当化解税收红头文件过多带来的执法风险。二是完善国税、地税税收征管体制,落实中办国办发布的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严肃国税、地税执法的统一性。
小结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面临挑战的同时也迎来巨大发展机遇。随着各项政策和制度的不断改善,制度和技术的创新与进步将带来更多机会。做好“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必须着力完成好这三大任务。从根本上说,发展的不竭力量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9亿多劳动力、1亿多受过高等教育和有专业技能的人才,是我们最大的资源和优势。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发展转向更多依靠人力人才资源和科技创新,既是一个伴随阵痛的调整过程,也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升级过程。只要闯过这个关口,中国经济就一定能够浴火重生、再创辉煌。
部分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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