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答——人防异地建设费建设的地下车位、库要求分摊土地成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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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的人防异地建设费,建设的地下车位、库也要求分摊土地成本。
问题描述:
某某地税稽查某房地产公司企业所得税,提出如下问题:缴纳的人防异地建设费,建设的地下车位、库也要求分摊土地成本。是这样的吗?
无极小刀的观点:
文件依据:“国税发(2009)31号”,其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第一、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当然应分摊土地成本;
第二、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不分摊土地成本;
第三、企业缴纳的人防异地设施费,只是一项费用成本,属于间接费用性质,不对应具体的开发产品,何来分摊土地成本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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