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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计税的会计处理:劳务派遣、转让土地使用权、转售自来水、融资租赁、人力资源外包

何广涛 / 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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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差额+简易业务会计核算的流程

    前文《差额计税的会计处理:建筑服务》,《差额计税的会计处理:转让不动产》对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和转让不动产选用简易计税的会计核算进行了探讨。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除上述两类业务以外,还有下列几种情形也属于「简易+差额」模式:

    一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及安保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是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是一般纳税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是试点纳税人提供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凡是简易计税而且允许以差额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统一通过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无需使用「销项税额抵减」专栏核算。

    具体核算的思路和流程可分五步

    第一步,会计确认收入早于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时,将全额口径对应的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第二步,纳税义务发生时,将对应的「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的贷方。

    借: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第三步,发生成本费用且取得允许扣除的有效凭证时,将此部分费用对应的税额,自「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借方扣除。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除)

      贷:应付账款

    第四步,有预缴税款的,预缴时直接根据完税凭证计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的借方。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交)

      贷:银行存款

    第五步,经过上述处理以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的余额如为借方,反映的是纳税人差额扣除和实际预缴的税款大于其当期的纳税义务,申报后无需缴纳;如为贷方余额,反映的是纳税人申报后应在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补缴的税款,申报后需要缴纳。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缴纳)

      贷:银行存款

    何广涛

    作者
    • 何广涛 何广涛,男,1977年5月出生,河南商丘人。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北京理工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工商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校外研究生导师; “何博士说税”公众号创始人; 上海何博财务咨询中心总经理,北京何博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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