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个人所得税(6)离职补偿收人

魏春田 / 2023-04-17
文字 正常
  • 标签:
  • 离职补偿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对于什么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只是给出了一个大的原则,在实践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明确。离职补偿收入(又称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即为其中之一。

    员工被老板炒了鱿,解除了劳动关系,按规定单位要给一些补偿,这些补偿便是离职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规定,对员工取得的这些离职补偿收入,在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要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单独计税(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部分×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张三在西安市某公司工作,因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年年亏损。2020年张三被公司解聘了。张三取得的补偿收入为4万元。假如2019年,西安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00元。那么张三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所得额=40000-(10000x3)=10000

    应纳税额=10000x3%(综合所得税率表)=300

    张三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元。

    魏春田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n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