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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11)虚假申报

魏春田 / 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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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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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不想缴税或想少缴点税,是一些纳税人的共同想法,但正如中国老祖宗所说的“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想少缴点税,可以把企业放在西部,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也可以办成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类似于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有很多,纳税人不仅可以少缴税款,而且对这样的少缴税款国家是支持和鼓励的,但不能通过玩一些下三滥的手段,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搞虚假申报就是诸多手段中的一个。

    税收征管法及其他税收实体法的规定,无论是否有收入,也无论是否挣了钱,纳税人都必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的地点进行纳税申报,这是纳税人的义务,同时要对自己申报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负责。不进行纳税申报,要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虽然进行了纳税申报,但申报的资料和数字是虚假的,同样也逃脱不了法律的追究。

    虚假申报主要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报送虚假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其他纳税申报资料,如提供虚假的申请,编造减税免税抵税,先征后退,退还留抵退税额等虚假资料。

    对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虚假申报,造成不缴少缴税款的,按征管法63条的规定,应定行为偷税,处以不缴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魏春田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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