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让股票与税(3)增值税的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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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企业转让上市公司的股票要转让金融产品征收增值税,但对于一些特殊的投资者买卖股票还是给予了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5.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政策法律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财税[2016] 36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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