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第四十七 贫人能做鸳鸯鸣喻
贫人能做鸳鸯鸣喻
曾经有个国家,在节庆之日,所有的妇女都要拿着佛眼花,作为佩饰。
有一个贫苦的人,他媳妇对他说,你要是能给我找来佛眼花,我就还做你的媳妇;你要是找不来,我就离开你。
这个人,以前口技非常的棒,能学鸳鸯鸟的鸣叫。
他就偷偷的进入国王的池塘,学着鸳鸯的鸣叫,准备偷佛眼花。当时,池子的守卫听到有动静,就诈问一声,谁在池子里?我都看到你了!
这个贫苦的人,一慌,就回答,我是鸳鸯。
守卫一开始并不觉得池子里会有人,忽然听到有人回答,也吓了一跳。但随即就反应过来,把这个贫苦的人捉住了。
守卫捉住这个贫苦人准备把他送到国王哪里,请国王发落。正押着这个贫苦的人往国王那里去的时候,这个贫苦人忽然学起了鸳鸯的叫声。
池子的守卫说,先前不知道你在,诈问一声,你不学鸳鸯叫;现在都发现你并把你抓住了,你还学鸳鸯叫,有什么用?
佛说,世界上的大聪明们,都是这个样子。一辈子杀生害命,造了很多恶业,不去修习心行,使它向善,到临终时,才说:“我现在想要修善行。”可地狱里的鬼卒已经把他抓去,交给阎罗王了,虽然想修善行,却已经来不及了。就像那个愚人,快被押送到国王那里了,才模仿鸳鸯叫一样。
原文
昔外国法,节庆之日,一切妇女尽持优钵罗花,以为鬘饰。有一贫人,其妇语言:“尔若能得优钵罗花来用与我,为尔作妻;若不能得,我舍尔去。”其夫先来常善能作鸳鸯之鸣,即入王池作鸳鸯鸣,偷优钵罗花。时守池者而作是问:“池中者谁?”而此贫人失口答言:“我是鸳鸯。”守者捉得,将诣王所,而于中道复更和声作鸳鸯鸣。守池者言:“尔先不作,今作何益?”
世间愚人,亦复如是。终身残害,作众恶业,不习心行,使令调善,临命终时,方言:“今我欲得修善。”狱卒将去,付阎罗王。虽欲修善,亦无所及已。如彼愚人,欲到王所,作鸳鸯鸣。
阅读理解
近日观摩一案:某甲为某公司股东,该公司已于数年前注销。某日某甲忽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刑拘,后某市税局对已注销超过三年的某公司补税、缴纳滞纳金、加处罚款的稽查结论。
某甲开始申请复议,然依程序需缴纳税款,才能复议。某甲以自己名义代已注销公司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毕,某市要求其明确复议申请人。
鉴于某公司已注销,某甲以自己名义申请复议,结果税局以不是适格申请人为由拒绝受理。后经多轮诉讼,终于被高院发回重审,再审程序中法院部分支持了某甲诉求。
该案情节曲折反复,且为尊者讳,不待赘言。
该案最初争议为移送是否恰当,其后延申至税局可否对已注销超过三年的公司执法,在其后又延申至该公司是否实质存在逃避税款缴纳情节。导致风险蔓延,战线冗长,对双方都是一个煎熬。
该案应对中某甲犹前述贫人,守者诈问时,于池中答“我是鸳鸯”,嗣后被执,再作“鸳鸯鸣”于事何益?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