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两则 人说王纵暴喻、妇女欲更求子喻
人说王纵暴喻
以前有一个人,姑且叫他大嘴巴吧,说话很不注意,有一天说到国王的过失,他说,咱们国王非常暴虐,治国理政一点头绪都没有,朝令夕改,反复无常,毫无建树。
国王听说后,立刻大发雷霆,但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这样的话,听信了身边佞臣小人的话,把一个贤者捉了起来,下令剥开他的背脊,取出里脊来,以作惩罚。
后来有人证明,这个人是好人,是贤者,是民族的脊梁;关键他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国王心里便后悔了,让人取来十倍的里脊肉送给贤者作为补偿。
被剥得贤人很痛苦,半夜里还在呻吟不已,国王听到后,就去问,为什么这么苦恼呢?我割了你的肉,十倍还了你,还觉得不够本吗?旁人回复国王说:譬如一个孩子的头被割掉了,虽然再给他一千个头,这个孩子也活不了了。现在贤者虽然得到了十倍的肉,但是他的痛苦还是免不了的。
佛说,世人也大抵如此,不畏惧后世的恶报,只贪图现世的享乐,就好像渴了喝水,却不管自己的肚皮能否装下,徒劳的压榨世人。他们奴役百姓,广聚财物,然后进行施舍祈望可以灭罪,得到福报。就譬如那位国王,剥了他人的脊梁,取了肉,以其他的肉来补,想使人家不痛,这是不合情理的。
原文
昔有一人,说王过罪,而作是言:王甚暴虐,治政无理。王闻是语,即大瞋恚。竟不究悉谁作此语,信傍佞人,捉一贤臣,仰使剥脊,取百两肉。有人证明此无是语,王心便悔,索千两肉用为补脊。夜中呻唤,甚大苦恼。王闻其声问言:何以苦恼。取汝百两,十倍与汝,意不足耶,何故苦恼。傍人答言:大王,如截子头。虽得千头,不免子死。虽十倍得肉,不免苦痛。
愚人亦尔。不畏后世,贪渴现乐,苦切众生。调发百姓,多得财物,望得灭罪,而得福报。譬如彼王割人之脊,取人之肉,以馀肉补,望使不痛,无有是处。
妇女欲更求子喻
过去的时候,有一个女的,养了一个孩子,想再养一个孩子。问别的妇人,谁有办法让我再有一个孩子?
有一老太太说,和这个女的说,我有办法能叫你再求一个孩子,但是你要祭祀苍天才行。这女的问,需要用什么东西来祭祀呢?老太太说,杀了你儿子,用他的血祭祀苍天,可以得到很多很多孩子。
这个女的便遵照这个老太太的言语,打算去杀自己的孩子。旁边有智者一边笑一边骂说到,你怎么傻成这个样子了,还没生的孩子,能不能养活的了还说不定,你还要杀你现在的孩子?
佛说,世界上的人大抵也是这样,为了那还没有影子的快乐,自己跳到火坑中去,做种种损害身体的苦行,以为能够生到天上去。
原文
往昔世时,有妇女人,始有一子,更欲求子,问馀妇女:谁有能使我重有子?有一老母,语此妇言:我能使尔求子可得。当须祀天。问老母言:祀须何物。老母语言:杀汝之子,取血祀天,必得多子。时此妇女,便随彼语,欲杀其子。傍有智人嗤笑骂詈:愚痴无智,乃至如此。未生子者,竟可得不,而杀现子。
愚人亦尔。为未生乐,自投火坑。种种害身,为得生天。
阅读理解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事情从来都是分两面的,对于当事人有些恶是深入骨髓的,有些好就只是流于表象。但在他的相对方看来,我当初取尔肉,今十倍还之,我已经很仁慈了,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郭德纲引言,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因为岸上的人永远不会理解断人脊梁的苦楚。遭厄,仍然选择善良,这是人家的修养,不要忘了人家有选择不善的权利。
税务管理或应对,管理的是纳税义务的触发,不应仅仅是一身伤病的处置
佛家说缘起,道人讲触机,某个闪念引爆了灵感,产生了因果,爆发了小宇宙,然后发生了一段故事。
税务讲究的是纳税义务的触发,你可以在自由市场自由活动,但是你的某个行为触发了纳税义务,就算你“十倍乃还”,仍无法回避纳税义务被触发的事实。
一个业务如何发生,在合同法律框架内如何定性,顺应的该权利义务有无触发税法规制而产生纳税义务,才是税务管理的关键内容。见的不好处,如何在权利义务框架内找到合理的解释,把故事讲的圆满,才是税务管理的关键技能;而不是“十倍乃还”,“十倍乃还”也改变不了权利义务关系的最初定性,纳税义务中不可变。
所以,税务管理中,更重要的是对过去的业务框架合理性的陈述,而不能仅仅是现实问题何如处理,否则,即便”十倍乃还“,仍”于事无补“。否则,便是”杀子祀天,以求多子“了。
【第一卷 完】
百喻经除去序偈,计九十八则,短小精悍,意味深远,每每翻及,似有所得,勉强更新二十一则,信笔乱写,以遣闲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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