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汇总开具普票或专票对销售清单要求不同

李志远 / 2022-04-09
文字 正常
  • 标签:
  • 发票相关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根据该规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明细法定附件,更是发票内容重要补充。所以在开具清单时,要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汇总的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货物、劳务、服务名称、计量单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税率和税额,按照专用发票开具要求处理。

    在实务中经常发现企业出现如下问题:一是汇总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未附清单;二是未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清单,如自制清单;三是虽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清单,但项目填写不全或填写有误;四是报销的纸制清单与税控系统清单的内容不符。

     

    对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需要销售清单,目前税法没有做出相关的具体规定。税务机关曾经有以下答复,供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答问》(2017年7月6日中:

    问: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能否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厦门市税务局的答复(2022-04-02)

    问:因品项较多,销售方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所附销售清单是自制的,而非使用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请问是否合规,此发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吗?

    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可以是自制的。企业购买货物而取的发票若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李志远-远见

    作者
    • 李志远 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会计学、MBA、工程硕士导师,擅长建筑财税。
      微信公众号:远见财税(yj13810383845)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n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