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第八 山羌偷管库喻
山羌偷官库喻
很久很久以前,不知道是哪一世,有一个山上的羌人。
羌,是羊的本字,专指飞檐走壁的岩羊;另一说姜是绵羊的本字,不考。
话说,有一个山上的人,惯会飞檐走壁,跟山羊一样。这个人,仪仗自己的技能偷了国王宝库里面的宝物,国王便派人四处搜寻追捕。
不多久,被抓住了,这个羌被带到国王面前,国王追问宝衣的来源。山羌回答说,这件宝衣是我爷爷遗传下来给我的。
国王便命他把衣服穿起来。但这件宝衣确实不是羌的,不知道怎么穿,本来该戴在手上的,结果穿在了脚上;本来该系在腰上的,反而戴在头上。国王一看,这肯定是贼了。
便召集众臣,一起来讨论这件事,跟山羌说,这件宝衣,如果真的是你爷爷以前穿过遗留给你的,你肯定很熟悉,知道怎么穿法;为什么穿的这么颠倒?因为你没见过怎么穿,所以这件衣服肯定是你偷的,不是你家的旧物。
佛说,以此为喻,佛就好比国王,佛法就好比国库里面的法宝。这个傻羌就好比外道异端,偷偷听了一言真解,记录在自己的文章里,就以为是自己的了。但是又不知道具体含义,以至于在跟别人讲道斗法的时候,上下颠倒,次序错乱,不知佛法本来的含义。
这些外道跟这个山羌一样,得到国王的宝衣,不知道穿戴顺序,反而被人看出破绽,闹出笑话。
原文
过去之世有一山羌,偷王库物而远逃走。尔时国王遣人四出推寻,捕得将至王边。王即责其所得衣处。山羌答言:我衣乃是祖父之物。王遣着衣。实非山羌本所有故,不知着之。应在手者着于脚上,应在腰者返着头上。王见贼已,集诸臣等共详此事而语之言:若是汝之祖父已来所有衣者,应当解着。云何颠倒用上为下。以不解故,定知汝衣必是偷得,非汝旧物。
借以为譬,王者如佛,宝藏如法,愚痴羌者,犹如外道。窃听佛法,著已法中,以为自有。然不解故,布置佛法,迷乱上下,不知法相。如彼山羌,得王宝衣,不识次第,颠倒而着。亦复如是。
阅读理解
马连良先生说:学我须胜我,似我不如无
以前有一家房企,主打的文化叫做“抄越”,抄了很久,还没”越过去“。但是与其自身相比,确实是实现了”抄跃“,短短几年间实现了几十倍的扩张。
余者不论,我们今天说下业务模式的复制和税务管理遇到的问题。
集团管理中,不同项目的业务内容可能不同,但是业务模式却是可以相通的。不管是美国的项目管理体系还是英国的受控环境下的项目管理方法论中,每个项目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复盘,形成知识资产。而这些知识资产中有一个很重要内容就是判断总结这个项目成功的关键驱动因素,换言之,即关键控制点。
税务筹划,尤其是设计业务链的税务筹划,总是穿插游离于各法条界隙之间,最终证否税务机关的征税主张,实现筹划目的而又不引起税务机关核定实质的结果。这中间往往既要考虑各业务环节的痕迹管理,又要考虑痕迹之间的逻辑勾连关系——即关键控制点。
设计税筹方案,规划业务模式时,肯定是考虑这些关键点,避免瓜田李下被税务质疑,以至于税务风险进一步蔓延;还要设置关键点进行控制抓手。一个方案背后需要一大批的关键控制点、制式合同本文、邮件记录、备忘录、关键时点的对账单和流水票据进行管理。
比如,集团向项目公司收取利息时,肯定会是根据财税[2008]121号,满足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满足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但是很多抄者只看到了集团可以收取利息,分担集团支出,平衡项目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未关注原方案设计中“对等计息”、“独立交易”、“实际税负不低于关联方”等关键控制点。
再比如,集团向项目公司收取管理咨询费,初始方案设计中肯定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一切的痕迹管理均围绕这两个原则进行。
独立是指独立交易,不是关联方往来或调拨。
交易是指必须存在真实交易。
实际操作中亦竭力避免“集团管理费”、“预提”、“计提”等老企业所得税制度下”计提管理费“时代的语言和痕迹。尤其是需要根据国税发〔2008〕86号,设计业务模式使之按照独立企业交易进行;根据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在进行季度预缴时预提或暂估,根据总局公告2018 年第28号在规定的时间取得扣除票据。而抄者往往只看到了集团收取费用可以用来发奖金,还可以平衡项目公司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所得税。而忽视了痕迹管理。尤其在前三季度结转的项目,因结转毛利在季度预缴时产生较大应纳税所得额,而需要在前三季度预提费用,更是与老企业所得税下的“计提集团管理费”不做区分。
税务机关发现后,要求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九条以及国税发【2008】86号文件认定为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而被调整纳税。瓜田李下,徒增烦恼。
正是:
如彼羌者,窃听佛法,著已法中,以为自有,
迷乱上下,不知法相。不识次第,颠倒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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