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辟谣?唯有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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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担心“9月1日之后,购买住房契税会不会多缴”?
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施行,税法规定的税率是3%-5%。
很多人担心“9月1日之后,购买住房契税会不会多缴”?
5月6日发布的《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汇总(河南2021年第一期)》在第三部分第2个问题对此作了回答,“住房的交易行为可以按照上述政策(指财税〔2016〕23号,财税微波注)规定适用对应的优惠税率,契税法的出台和实施并不会影响公众购房成本”。
但河南省税务局12366中心5月9日回答网友提问时,又说,“有关新法实施后的执行问题,暂无法予以明确答复”。
5月12日,河南省税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谣言粉碎机丨买房涨契税?》,告诉读者,契税法施行之后,符合优惠规定的可以享受优惠税率。
读来读去,有点晕了。所以,财税微波在《契税政策,到底变不变?》中说:
那如何粉碎谣言?国务院、各省根据授权,依规定程序尽快明确政策,不就行了吗?!
比如,国务院对已经到期的财税〔2018〕17号政策,尽快明确发布……
今天,财政部、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据税乎网分析,17号公告与财税〔2018〕17号比,实质性差别在于,17号公告规定了“符合本公告规定但已缴纳契税的,可申请退税”,而财税〔2018〕17号没有这样的规定。
至于17号公告的具体内容,以及与财税〔2018〕17号的差别,建议大家点击查阅公众号 税政解析与策略 推送的《(新旧对比)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税微波就不再赘言了。
17号有了,大家是不是还在期待着另一个“7”,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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