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KPI 申报准确率评估
评分结构
金三的税收风险评估中将以下四个项目组合起来以达到评估企业的「申报准确率」:
「②存货周转天数」(2020-12-29发布的《税务KPI②存货周转天数》);
「⑩营收申报差异」(2021-1-15发布的《税务KPI ⑩营收申报差异》);
「?营收增减率评比」(2021-1-18发布的《税务KPI ?营收增减率评比》);
「?剔除存货影响税负率评分」(2021-1-19发布的《税务KPI ?剔除存货影响税负率评分》)。
简单的说,就是将第二、十、十一、十二个评估项目组合起来(如下图),并将给分加重后,大于等于240分的视为「未发现异常」,否则就视为「异常!企业存在不报、少报收入或滞留销售收入嫌疑」。
样本情况
以H市样本3302家来说,评分大于等于240分的有1659家占比50.24%(其中qu de 满分400的有435家占比13.17%),低于240分的企业有1643家占比49.76%(其中0分的有34家占比1.03%)。
总分400分,拿不到240的视为异常,这也说得过去;当然是不是存在「不报、少报、滞留收入」的嫌疑,不是以有没有超过 60%的得分为判断的逻辑。
当有「不报、少报、滞留收入」的情况,而相对的成本与存货没有等比例的「不报、少报、滞留」时候:
当然,截留收入金额仅为全年收入的万分几或千分之几的话,上述评估还不致于导致评分偏低。一般情况下,都是老板昧于实际情况,要求不交或少交的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财务会计才会有所谓的截留的情况发生。
例如,某电器经销商年营收3个亿、净利达10%以上,老板只肯缴纳70万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就会开始出现截留收入的情况,而最常见的就是收入分流到老板私户;又例如某肥料经销商给付的佣金不取得合法凭证,又不肯缴纳佣金的25%的企业所得税,于是又动脑筋到收入分流到私户。
如果有种种类似的情况,就不能怪罪税务局邀请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去坐坐、喝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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