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值得思考的虚拟税法案例:涉及税法的基本法理
很多税法书籍缺乏对税法原理的介绍,比如,税法调整的范围、税收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税法适用的逻辑等。
以下拟制的案例涉及税法的基本法理,供读者朋友讨论和思考。
案例一:美女王雪儿在A律所做提成律师,李四迷上了王雪儿,为了搭讪王雪儿并变相给王雪儿一点钱花,以某案件需要咨询王雪儿为由,与A律所达成了咨询协议并支付给了A律所100万元的律师费。A律所当日即开具了发票给李四。
该案例中:李四的目的并非是咨询,而是搭讪和追求王雪儿,李四实际上也并未咨询王雪儿。李四以咨询为借口请王雪儿吃了几次饭后,迅速发起了爱情攻势,搞定了王雪儿。
问:李四取得A律所的发票是虚开的发票吗?理由是什么?
案例二:王五因为出轨需要,哄骗女友说要去长春,故而需要以发票等票据来证明自己真的去长春了。王五买了几张去长春的火车票(火车票也是发票),但是并未去坐,只是用该发票忽悠自己的女友说自己去长春去了。
该案例中,王五与铁路总公司缔约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取得该发票(火车票),根本就不打算乘坐火车。
问:王五购买火车票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吗?
案例三:又如,李四系鱼贩子,大量销售鱼给A公司;B公司也知道这些鱼都是A公司向李四收购的。B公司有权选择从李四处直接采购(不能取得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从A公司采购(能取得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不采购……
结果,B公司选择从A公司收购而不从李四收购,唯一原因是A公司能开具专用发票,这么选择的唯一目的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问:B公司取得从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的发票吗?理由是什么?
案例四:张三系一个大贪官,为了收受贿赂,开了一个字画店(A公司,隐名的),开该字画店的目的就是为了收受贿赂。字画店里面的字画实际上每张也就价值几千元。B公司为了贿赂张三,以3000万元的价格买下来其中一张不知名的画家的字画(A公司收购该字画也就几千元而已),A公司对B公司开具了3000万元的发票。
问:A公司开给B公司的发票为虚开的发票吗?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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