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负率的开启方式
体制内外认知不一
体制内的税负率说法,是「指企业在某个时期内的税收负担的大小,一般用税收占收入的比重来进行衡量。」
而体制外有这么样的一种情况:企业内部规章写着「企业应.....」。企业本身的规定应该是写给内部各事业部、功能部门遵循,怎么可能还写「企业应.....」,这一看就是「抄」,或名之曰:默写。就犹如某企业的内部控制抄袭财政部内部控制范本或一成不变的摘录法令的情况。因此,体制外对「企业税负率」的定义也与体制内的说法一模一样,我认定是脱离体制不久的人,或抄袭的人所为。然而这样的情况,非常普遍的存在于祖国坊间。
正确来说,体制内的说法,至少改写成「指企业在某时期内的履行纳税业务的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才能成为体制外的定义。这样的说法可以验证忠诚履行纳税义务的企业的税负率自然高于偷逃漏税的企业,当然也可以说没做纳税筹划的企业的税负率通常高于有做好纳税筹划的企业。
体制内的观点就是收到多少税收,而体制外则相对立场的纳税,所以体制内外认知应该且必须不同,才是硬道理。
学术与产业认识不同
2019-7-13我发布的文章《水面上你是享受乐趣,水面下则是生死搏斗》中说的,学术研究水面上的乐趣,而产业实际上是生死搏斗。以税负率来说,一般最常说的就是增值税税负率与企业所得税税负率,然而产业最最关心的就是企业整体实际税负率。
例如A省将财政收入划分收到的部分予以回馈企业,则就是造成A省成为财税界所说的税收洼地,而这样的情况对企业来说,做A省的子公司与B省的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财务分析的时候,因为实际税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此其一。
其次,一般情况下,体制内与学术说税负率,就是拿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来讨论。而产业从现金流量、财务分析的角度衡量的时候,是所有的「税」都要包括进来,因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之外的税都要纳入核算出企业的实际税负。
最后,真懂增值税的人都知道增值税税负率不是企业的税负率,而体制内与体制外(含学术界)经常拿增值税税负率的大小来说事,这个情况说真的,既看得懂又看不懂。
境内外应用也不同
当我们要对境外投资的时候,站在股东的立场来看「税负」这个问题,就可以发现:A国没有环保税,B国有,C国除环保税外还有相应的规费,那么当然C>B>A。但,讨论税负与讨论工资的单位成本,就没有上述环保税这么简单,例如:
A国职工的人员保险费率12%,B国14.4%,C国25%,那么从费率来看C>B>A;
A国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750美元,B国600美元,C国470美元,那么从工资水平看A>B>C;
A国职工的生产力100单位产品/天,B国55个单位,C国45个单位,那么从生产力来看当然是A>B>C;

结果是B国最高,其次是C国,A国反而最低;而B国可能永远搞不懂,为何投资者都不过来。(上述举例未包括直间接人工比例等因素)
税负的道理也是一样。
例如A省的印花税是按一份份的合同核算,而B省允许企业按销售额+进项税额/13%来算,同规模下A省要用去1.5个人工天来核算(甚至更高),而且还要留存很多的文件证明核算过程,而B省只需要10秒钟,于是对企业来说,A省的印花税的税负远远高于B省,因为企业的角度是实际花费。实际花费=纳税额+投入的人工成本+办公费用,这样当然A省特别的高。
对企业而言,税负率多少,由经营分析的角度,是纳税额+投入的人工等成本;从的纳税金额角度是可以与税务局掌握的数据对碰,属于可验证的。但股东对此可就不会认同,但他们不会大声疾呼,你造成我的实际税负太高,只是默默的用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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