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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购物很划算 违规操作代价高

王文清 /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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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岛免税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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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发表于2020年9月4日《中国税务报》B3版

    作者:王文清 姬颜丽

    日前,有机构发布报告称,2019年末,我国免税业市场规模大约超过500亿元,预计到2025年将超过2500亿元。提起我国免税业市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地位不容忽视。据统计,2020年7月1日以来,海南免税店总销售额突破50亿元。一系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的相继实施,对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的刺激非常明显。笔者提醒海南岛免税商店和离岛旅客,尽管免税购物很痛快,但违反相应税收法规“后果很严重”。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接连推出 

    海南省新闻办公室8月1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称,自7月1日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实施以来,海南免税店总销售额突破50亿元,同比增长250%,免税品日均销售额超亿元;购物人数达74万人,同比增长70%;购物件数458万件,同比增长150%。这一串涨势喜人的数字背后,是一系列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的大力扶持。

    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年6月1日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不同阶段,分步骤实施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安排,最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7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公告”),将离岛免税购物额度放宽到每年每人10万元,免税商品范围扩大至45种,并只对化妆品、手机、酒类设置数量限制,清单内的其他商品购买数量不再设限。

    7月10日,海南省发布《关于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经营主体有关问题的公告》,其中规定,按照经营品牌、品种、价格和国际三同步原则,采用招标等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新增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经营主体。经营主体提出设立离岛免税店申请,将依规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商务部审核后按程序批准。近日,已有海南两家企业被批准享有离岛免税品经营资质。今年内,海南还将争取在三亚新设3家离岛免税店,并欢迎省外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主体竞争。预计未来,离岛免税经营牌照会继续增加,免税店的数量将进一步提高,免税商品种类将更加丰富多样,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将持续合理优化。

     

     涉税违法违规行为将受惩处 

    免税商店需要注意的是,将免税品销售给规定范围以外对象,超出规定的品种或规定的限量、限额销售免税品,未在海关核准区域销售免税品,未按照海关监管规定办理免税品进口报关、入库、出库、销售、提货、核销等相关手续,出租、出让、转让免税商店经营权等,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一旦被监管部门查获,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受到不同的惩处。

    离岛免税店违反相关规定销售免税品的,海关将依照《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9号)等法律法规,给予其处理和处罚。具体来说,离岛免税店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海关将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在一个公历年度内被海关警告超过3次,海关可暂停其从事离岛免税经营业务,暂停时间不超过6个月;对于情节严重的,海关可撤销离岛免税商店的注册登记。同时,离岛免税商店应当按照进口货物补缴相应税款。

    对于离岛游客,33号公告规定,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3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离岛旅客如果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或者在购买和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身份证件、旅行证件,提供虚假离岛信息,都很有可能被海关认定为构成走私行为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旅行社、运输企业协助违反离岛免税政策、扰乱市场秩序,还将受到主管行政部门的行业性综合整治等处罚。

    作者
    • 王文清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税务总局扬州税务干部学院教授,山东国税12366坐席专家、山东国税系统出口退税兼职教师人才库成员、税务总局培训中心兼职教师人才库成员。中国税网(中国税务报)税收政策特约撰稿人。
      微博:出口退税文清工作室
      微信公众号:出口退shui文清工作室(wwq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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