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入收藏 English 可做什么 帮助 | XBRL中国 会计准则委员会

七夕节收什么礼物要交税?怎样才能不交

税月如歌 / 2020-08-26
文字 正常
  • 标签:
  • 税务杂谈
  •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七夕节,祝税友们花好月圆!

    闲雅!须知此景,古今无价。运巧思穿针楼上女,抬粉面云鬓相亚。钿合金钗私语处,算谁在回廊影下?愿天上人间,占得欢娱,年年今夜。

    朋友们七夕节送礼物了吗?收礼物了吗?

    情侣间送礼物要交税吗?收礼物要交税吗?


    送礼物、收礼物居然要交税?没听过!

    送房产作礼物怎样交税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收到的礼物是房子的话,是要交税的哦!

    不但收房子的要交,送房子的也要交!

    模拟案例

    高富帅男朋友小明将原值100万元的房产,市场价值200万的房子作为情人节礼物赠送给女朋友小红。小明要交税吗?小红要交税吗?

    1、小明怎样交税?

    小明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交土地增值税

    2、小红怎样交税?

    小红要交个人所得税:200*20%=40万元还要交契税

    3、既然是视同销售,小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不需要,《个人所得税法》没有视同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而且理论上,如果视同转让对小明征收了个税,那么小红应视为购买,就不应对小红征收个税了。

    (赠送股权是67号文的内容,这里不讨论)

    怎样送房产才能省税

    如上所述,小明送房产给小红,总的来说,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一样没落,和正常销售房产纳税差不多了。而且正常销售房产的话,小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赠送房产小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那赠送房产还不如签订销售合同把房子卖给小红划算。

    不对吧,本来是要送礼物的,变成卖房子给女朋友了,不是一回事了吧?

    关系,小红实际不付款就可以了。

    不过这样好像是虚假合同哦。再换一个做法,小明送200万现金给小红,小红再用来买小明的房子好了。

    如果小明是把自已名下现成的房子送给女朋友,那就象上面这样操作。

    如果小明要买了房子再送给女朋友,那就不如直接送现金给女朋友了然后女朋友再买房子好了。

    受赠现金不用交税吗?

    送其他礼物要不要交税?

    受赠方要不要交税?

    是的,小明给女朋友小红送现金,不用交税的。所以情侣间发红包,收红包是不用交税的。为什么?因为《个人所得税法》的征税范围里面,没有对受赠收入要求征税的规定。所以,收到其他的礼物也是不用交个人所得税的。

    (至于受赠房产要交税这个特殊情况,税友们认为总局这个规定违反上位法的吐槽已经够多了,这里就不重复了)

    赠与方要不要交税?

    但是小明送房产给女朋友,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那送其他礼物要不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呢?不用。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中,对个人无偿赠送、无偿转让要视同销售的,仅仅是“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赠送其他的货物或者服务都不用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PS:不包括个人

    财税〔2016〕36号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PS:包括个人。

    出租男女朋友要不要交税?

    网络上经常有段子说,为了脸子,或者为了应付父母的催婚,出租假扮男女朋友服务的?这需要交税吗?

    假如小明没有女朋友,跟小红约定,假扮一天女朋友,出席同学聚会,付费2000元。请问小红需要交税吗?

    那得先问,如果交,按什么税目交?

    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的哪个征税项目?劳务报酬所得吗?哪类劳务报酬呢?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再拓展一下,小红接受了小明赠送的房产,并且按公允价值200万计算交了40万的个人所得税。后来小红和小明分手了,小红想把房子卖了。此时,房子的计税基础是200万?240万?40万?

    小编乱弹

    对受赠房产要交个税这个规定,估计是为了防止虚假赠与逃避个人所得税的。所以,估计有了这个规定之后,直接赠与房产的情况已经没有多少了。这个问题其实没有多少现实意义,本贴就当是七夕节凑个热闹好了。

    税月如歌

    作者
    • 税月如歌 税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律师。省级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百强事务所质控负责人。 如歌: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房地产估价师。省级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百强事务所合伙人。
    热门作者
    • 吾税老师 兼职培训师、总局大比武纳服类第一名
    • 丁坤 注册税务师,省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成员...
    • 范晓东 中欧商学院、高顿商学院讲师;财务第一教室高级讲师...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
    热门文章查看更多>
    视野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订阅视野微信,
    每日获取最新会计资讯
    视野官方APP免费下载
    会计资讯、财经法规快查、
    会计视野论坛三大APP
    订阅视野周刊
    每周十分钟,尽知行业事
    立即订阅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
    网易云阅读
    鲜果 Zaker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旗下更多网站:学院主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21-69768000-68069(内容)68246(合作/广告)68247(用户/社区)  工作时间:8:30-16:30  webmaster@esnai.cn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00028 沪ICP备050135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80200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