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群里热议爆了的问题:过程精彩绝伦,结尾有点搞笑!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最后,再提出一个问题吧:员工张三,每月工资原本10000元,日平均工资400元。某天无故旷工,公司对其处罚1200元(按照三倍工资罚款)。那么,张三这个月工资表应当按照多少做工资?账务处理应当按照什么数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是多少呢?10000元?9600元(没有来的一天,400元原本不该领,这应当不算处罚吧)?还是8800元?问题的关键就是,到底实际取得10000元,然后又支出了1200元?还是实际取得了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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