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有两种

根据《会计法》第二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在A股公司年报中执行的做法是要求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这样的承诺一般是三人,少数情况(占1.9%)是四人,极端的还有五人的。
就YCY会计行业观察对A股2019年报的信息采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另2个岗位的关系有如下几种情况:
1、2.8%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也担任企业负责人,包括0.1%是还同时担任了会计机构负责人,即对年报做承诺的3个身份为一个人担当。在2018年报,这样的现象更多,占了0.3%。万人唾弃已经退市的长生生物(002680.SZ)就是长期如此。
2、18.8%是也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担任,包括上文所说的0.1%还同时担任了企业负责人。
3、81.5%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不兼任另2个承诺职务。
如下为2年的情况对比。


具体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是什么头衔的人担任,有如下两类情况:
1、94.9%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担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等一般意义上的财务高管。在银行类上市公司,则往往是副行长的头衔 。
在此类情况中,52.4%的财务高管往往还有其他的头衔,如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等。
2、5.1%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是其他高管或董事担任,财务高管另有其人或者空缺。这样的空缺有临时性的,也有长期的。
无论是否担任财务高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并不一定有财会类教育或工作背景。跨界担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并不少见。《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对于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并无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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