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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的大额提成,怎么筹划个税

于小强 /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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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成
  • 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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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一、正确运用年终奖计税政策

    按照税法规定,年终奖(即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计税,也可以合并计税;纳税人当然可以通过计算,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比方说:张三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扣完各项)72000元。

    若全部作为月度工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36000×3%+(72000-36000)×10%=4680元

    若月度工资、年终奖各36000元:应纳税额=36000×3%+36000×3%=2160元

    第二种方案比第一种方案少缴纳个人所得税2520元。

    税法并没有规定哪一项目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哪一项不能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只是规定每年只能适用一次。公司在对销售提成进行结算时,完全可以考虑税法规定,适用最优方案进行分配。

     

    二、注意足额使用各项扣除政策,依照税法相关规定、据实进行申报。比如专项附加扣除、商业健康保险、企业年金等。


    三、一项税法免税项目,应当单独区分。比如误餐补助、差旅费津贴、公务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独生费、托儿补助、住房公积金,有的地方还包括取暖费、住房补贴。当然,这些都有规定标准,须依标准处理;具体可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

     

    四、注意一些实报实销项目并不属于个人所得。

    有的公司,采取“大包干”方式,对于长期驻外销售人员,直接定额、定率计算提成,然后费用由销售人员自行承担。这种模式下,除了个别行业有明确规定,可以扣除部分费用,其他都是无法进行税前扣除。

    而如果采取相关销售费用实报实销(比如住宿费、差旅费、餐费、房租、水电费等,金额其实不小),则实报实销的销售费用并非个人取得所得,直接不作为个人收入,也就不用考虑计算个人所得税了。当然,申报纳税要求实事求是,如果没有实际发生费用,而采取“买票抵账”之类方式操作,则属于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了。

    作者
    • 于小强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逾三万题答疑;原创文章上千。国家级人才库成员、国家级题库建设成员;多次国家、省级检查(组长)。微信:TaxYu2018 公众号名称:草木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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