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罚了20万,法院判罚金15万,咋办,税务局是不是要退5万?
虚拟案例: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0万元,税额13万元,税务机关依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机关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罚款30万元,但企业未予缴纳,税务机关移送司法机关后,法院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司法解释,虚开税款金额50万以上属于数额较大,由于税款只有13万元,因此处罚金15万元。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1、法院判处了15万元罚金,企业缴纳了,则此前的20万税务局的行政罚款还是否缴纳?不缴。因为如果税务机关强制缴了,纳税人再提起行政诉讼,就会出现原本法院裁决的终局性被推翻了,循环往复何时了。再者说了,法院判处15万元,本来就意味着法院认为你税务局的行政处罚额度高了,值得商榷,因为刑事处罚比行政处罚更带有终局性。
2、退一步,如果当时纳税人向税务局缴纳了20万元罚款,但法院只判处15万元罚金,多出来的5万元退不退给纳税人?不退,因为法院并没有推翻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3、反过来,如果税务局罚了15万的款,法院判了20万的罚金,那个最好,如果企业缴了15万行政罚款,向法院交5万罚金即可,如果企业没缴15万行政罚款,则向法院交20万罚金即可。
4、还真不是虚拟案例,现实中就出现过这么个案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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