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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财税政策

尹成彦 / 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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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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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前言】 个体工商户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吸纳人员就业的主要经营体,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了个体工商户的正常经营,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随即出台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赶紧看过来。

     

    【定义】

    个体工商户(简称“个体户”)的范围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可以起字号,如**五金店、**杂货铺、**刻字社等);二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经营的家庭或户(又称“农村承包经营户”)。

    【特征】

    1、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以个人为单位)或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经营者主要是城镇待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村村民,国家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不能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自然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必须依法核准登记(登记机关为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营业执照后才可以经营,其转业、合并、变更登记事项或歇业均应办理登记手续。

    3、个体工商户只能经营法律、政策允许个体经营的行业,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个人经营的情况下,以个人财产承担债务,在家庭经营的情况下,以家庭财产承担债务。

    【税务】

    1、征税模式: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有三种税收征管模式:一是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二是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自2019年4月1日起,金税三期国地税系统并库取消了定期定额征收模块,定期定额征收陆续改为查账征收);三是对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2、主要税种:个体工商户主要缴增值税和所得税:一是参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模式缴纳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次(日)销售额500元);二是实行查账征收模式应缴纳所得税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生产、经营所得),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

    【依据】

    1、《个体工商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年第596号)2011年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2、《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4年第648号)2014年修订,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3、《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年第666号)2016年修订,自2016年2月6日起施行。

    4、《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年第35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7号)。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作者
    • 尹成彦 原注册会计视野网创始成员、站长; 中国会计视野创始成员、前负责人。自1998年开始上网和做会计行业网媒至今。微信公号:YCY会计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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