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筹72变12]计税毛利率对三大税综合税负的敏感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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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毛利率对营改增前后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三大税综合税负的敏感性分析和结论
一、计税毛利率对所得税、三大税综合税负的敏感性分析
上期案例中(【房地产税筹72变11】计税毛利率对企业所得税税负的敏感性分析),暂不考虑期间费用、土地增值税预缴等因素,很多朋友建议还是做个完整版,因此这里继续作进一步测算,但不影响相关结论。
以下测算考虑土增税预缴因素(暂不考虑期间费用),便于后续做一个预售阶段营改增前后地产综合税负率的比较。
土增税预缴口径按70号公告,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假设预征率为2%。
税负率计算分母为含税预收款。
当计税毛利率为5%时,相应税费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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