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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王税之惑(十)退票

魏春田 /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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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相关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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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老王单位的十几位员工,本打算参加一个定货会,车票都买了,结果因地震,定货会取消,但机票己经买了,没办法只能退票,仅退票费就不是个小数字,好在航空公司给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老王不清楚因退票费取得的专用发票能否抵扣税款,所以,找在税务局工作的小明咨询。

    小明回答隔壁老王,因退票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17年出台了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该通知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因此,首先明确可以抵扣税款;其次,不属于旅客运输服务,属于现代服务,因此,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抵扣税款即可。

    魏春田

    作者
    • 魏春田 税务公职律师,法律专业硕士,资深税务工作者。
      微信公众号:魏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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