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专项附加扣除,填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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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近日,各地税务机关陆续发布公告,将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查。
税务机关会将通过手机短信、个人所得税APP消息、电话或面谈沟通等方式与纳税人取得联系,如通过上述方式收到税务机关的提示,需按照提示认真核实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存在错漏,请及时补充、修正。
关于漏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那么关于错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也明确规定,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二哥2019年4月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月我发现我继续教育结束时间填错。我2019年6月就取得了研究生证书,学历继续教育就应该结束,而我继续教育结束时间还是填写的2019年7月,这样会导致我多扣一个月专项附加,所以应该修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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