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V任务和抖音星图财税问题探究(二)
一、粉丝经济
(一)基本内涵
1、粉丝
粉丝是爱豆(idol)的热心追随者或支持者,是一群具备某些特定属性的社会群体。粉丝的类型是多样的,如路人粉、真爱粉、战斗粉、脑残粉、黑粉等等,这些主体组成了粉丝经济的生态圈。在粉丝内部拥有一定的等级之分,最底层的则是白嫖粉,泛指不为爱豆出钱、出力一类人群。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现在的粉丝拥有着同一兴趣爱好甚至理想方向的团体,而这些团体又不断聚合,层层叠加,最终形成了层次分明、分工明确、互相交往、体系庞大、一致行动、执行力强的粉丝圈层。
2、粉丝经济
粉丝作为庞大的消费群,凭借着对爱豆的支持和喜爱,在近年来的消费群体中越发不可小觑。粉丝经济(Fans Enomics)是指以粉丝社区为营销手段,架构在粉丝和爱豆之间的经营性创收行为,是一种通过提升用户黏性并以口碑形式获取经济利益乃至社会效益的商业运作模式。在粉丝经济中,通常不可或缺的有三方角色:商家(广告主)、粉丝群体(买单者)、爱豆(流量主)。随着粉丝经济的快速发展,衍生出新的角色:1)刷量平台:通过刷粉丝、刷量、刷弹幕、控评、人设反转等为爱豆提升或拉低流量;2)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解决商家和爱豆(含网红)的信息不对称的阿里微任务;3)自营机构;4)爱豆速成的孵化培育机构等等。
粉丝经济的特征:1)与娱乐行业具有天然的密不可分性;2)基于粉丝和爱豆之间的“情感性”链接,具备一定的情绪性;3)能够延长产业链,获得回报;4)自发传播性:粉丝会分享自己喜爱的产品或服务,在人人自媒体时代,粉丝已成为信息传播的粒子,随着“口口相传”的辐射逐步扩大,会形成裂变式营销。
(二)粉丝经济的发展历程
从粉丝对爱豆成长的参与度来划分,笔者认为最早的粉丝经济当属明星代言,后期逐步发展为参与式造星,直到最近两年的养成型偶像。无论上述三种的哪种分类,应援文化都伴随其中。
明星代言是一种传统而又经典的宣传模式,其利用明星自带的话题性、流量、背后的粉丝团体带动产品或服务销售,从而达到一种营销的效果。其本质是明星效应的营销,品牌与代言人相互绑定,既能保证明星的可观的酬劳和曝光度,又能利用明星背后粉丝群的购买力为品牌方的商品或服务买单。
相较于传统的依赖经纪公司包装的造星模式,参与式造星则是粉丝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的释放和上升,粉丝的力量几乎渗透了爱豆的整个成长过程。早在2004年,选秀节目《超级女声》中粉丝具有投票权,决定偶像是否能晋级。粉丝们造就了首位民选爱豆李宇春,更在其出演的电影《十月围城》中贡献近一亿票房,产生了巨大的商业价值。正是这种参与式造星文化,粉丝参与到了明星成长的过程中,为粉丝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比拟的作用。
当然,粉丝和爱豆之间的应援需求创造了特定的能够产生效益的市场需求,粉丝为自个儿的爱豆做应援的同时也会对爱豆代言的产品及周边产品进行消费和推销。应援行为不仅可以帮助明星人气得到提升,同时会帮助明星得更多优质资源,这个过程也促使整个粉丝经济模式的形成。应援行为发生在传统的明星时代,也发生在参与式的造星时代。
近年来,养成型偶像在粉丝经济中可谓如日中天,其粉丝忠诚度及粘性更高,粉丝的经济生命周期也更长。爱奇艺的《偶像练习生》风靡一时,曾以粉丝集资超2000万元、决赛门票炒至1.8万元的消息震惊娱乐圈。腾讯《创造101》的集资金额翻倍,粉丝自主集资金额超过了4000万元。在这一类偶像养成节目中,粉丝才是真正掌握话语权的人,他们的经济能力直接影响着偶像的发展趋势——粉丝经济似乎变成了一纸契约,将粉丝与偶像更紧密地连接在一起。
从爱豆的“出位”来看的话,早期当属各类明星,后期则更多的是具备一定人设的爱豆,再后来则出现各类KOL,甚至网红。2016年直播平台百舸争流、“人人都是主播”的网红经济也正是粉丝势能的大爆发。网红泛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他们的粉丝数量多至上千万,少至几万十几万,甚至比一些明星的粉丝还要多,对于商家来讲网红的粉丝都是潜在客户。这将意味着商家不用支付巨额广告费,也能获得同样的宣传效果(投资网红而不投资明星)。新兴的网红效应使得各大商家品牌的广告生意纷纷瞄准网红。当然,网红的快速发展脱离不开其背后的公司运营,大多数网红都有签约经纪公司,广告由其经纪公司代为处理,成熟的运作体制可以让商家更放心与其合作,可以用比传统媒体少的钱达到传统媒体达不到的效果。
粉丝经济归根结底就是利用爱豆与粉丝之间的感情纽带做文章,爱豆们的粉丝愿意花费时间与精力在与爱豆有关的一切事物上,粉丝们也愿意相信爱豆推广的商品,因此粉丝产生的消费行为与无形市场都是让资本市场无法忽略的。










阅读平台上看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