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五分钟,税事早知道--漫谈社保
对于社保问题,目前关注度较高。对于社保改革究竟如何进行,人们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思路或者想法,结合最新文件——人社部发(2019)35号文件,我们可窥全貌。快来点击收听吧。
各位,早晨好!每天五分钟,税事早知道!
今天我们讨论下当前最热的社保问题。自从社保改由税务局征收以来,围绕社保的话题不断,俨然是社会热点。
最近,人社部联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下发了人社部发(2019)35号文件,就如何贯彻《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作出了部署并且对政策进行了解读。其要点如下:
(一)降基本养老保险比例。也就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省内单位缴费比例不统一的,高于16%的地市可降至16%;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降至16%。
(二)降失业保险费率。定位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份,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三)降工伤保险费率。对已纳入降费范围的统筹地区,原则上继续实施,保持力度不减。此前未纳入降费范围,但截至2018年底累计结余较多,可支付月数达到阶段性降费条件的统筹地区,要按规定下调费率,确保将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全部纳入降费范围。
(四)降基数。也就是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五)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允许缴费人在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以减轻其缴费负担、促进参保缴费。
(六)加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各地要逐步统一养老保险政策,完善省级统筹制度,为全国统筹打好基础。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七)关于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为了均衡各省份之间养老保险基金负担,逐步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19年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至3.5%。
(八)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
(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医保部门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征收工作有序衔接。各地要按照要求,合理调整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十)稳定措施。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总之,社保未来的趋势已经确定。首先是降低基数和费率,将过重负担降下来;其次,严格征收,税务局依法征收,将与个人所得税申报等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可见,总的基调是规范化和法治化,使社保征收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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