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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这种小票据,不是小问题

丁潇 / 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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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2019年1月1日之后,道路、桥、闸通行费,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可再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郑重提醒:

    1、需要抵扣道路通行费进项税额的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1日后,应办理ETC卡或用户卡,最好是办理ETC卡,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绑定ETC卡或用户卡。

    2、在充值后不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3、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5、2019年1月1日之后,道路、桥、闸通行费,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可再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道路通行费

    丁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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