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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这几类企业适合转登记小规模

东方税语 / 201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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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筹划
  • 小规模纳税人
  • 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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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业务确实不多的一般纳税人;有大量房产、土地的一般纳税人;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所有一般纳税人均可选择转登记(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例如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只要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包括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在转登记后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几点好处

    第一:符合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条件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第二:符合财税〔2019〕13号及地方规定(如:吉财税[2019]59号、浙财税政〔2019〕4号等)条件的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三:符合财税〔2016〕12号规定条件的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第四、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如果企业有需求要成为一般人也可以随时主动申请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适合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的几类单位

    1、业务确实不多的一般纳税人;

    2、有大量房产的一般纳税人;

    3、有大量土地的一般纳税人;

    4、集团型企业的母公司;

    5、......

    赵东方税语

    作者
    • 东方税语 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就职于跨国企业多年、大型国企业多年。
      微信公众号:东方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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