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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优惠落地,五个政策要点不可不知

梁晶晶 / 201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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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微企业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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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没有最优,只有更优

    1月9日,大家刚从新闻联播中得知一大波税收优惠政策在路上,不到十天,财税【2019】13号文件《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就出现在大家面前,政策落地之快,出乎我的意料。

    这个文件虽不算长,但涉及的优惠比较多,说它一字千金也不为过,值得大家反复研读。我总结了五个要点,便于大家快速理解和掌握。

    要点一:增值税免征

    享受此优惠政策条件有两个:一是小规模纳税人;二是月销售额小于等于10万元。不论单位还是个人,只要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免征增值税。这个政策优惠范围可以说很广了,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通常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平时做点小生意,一个月销售额不足10万元,增值税就可以一分钱也不用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此优惠只能开具普通发票,若想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该缴的增值税款还是要缴的。有些朋友想不通为什么,可以这样简单理解下,普通发票是个证明,专用发票是张钞票。开证明某些情况下可以不要钱,但想要钱始终是需要用钱换的。

    要点二:企业所得税减征

    享受此优惠政策的条件有两个:一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二是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原先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两个标准,现在不区分企业类型,统一规定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这个标准,应该涵盖了全国95%以上的企业。

    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可以享受以下优惠: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所得税实际税负是5%,应纳税所得额100万~300万的部分,所得税实际税负是10%。

    为什么我写的是所得税实际税负,而不是税率。因为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一直以来是对应纳税所得额减征,而不是直接的税率优惠。当然,对于业外人士来说,不需要特别纠结名称,可以简单理解为税率,了解优惠力度有多大即可。

    这次优惠政策修订,企业所得税出现了一个有趣的变化,它像个人所得税一样,出现了超额累进的算法,所以,我们也可以直接用速算扣除数来快速计算自己的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减征

    举例来说,一个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元,2018年需要缴纳200*25%=5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2019年只需要缴纳200*10%-5=1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降税力度达到了70%

    要点三:八项税费最高减征50%,且优惠可叠加。

    八项税费分别是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最高可减征50%。享受此优惠唯一的条件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这不是一个全国统一的优惠政策,因为这八个税费都属于原来的地方税种,优惠政策需要各省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减征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减征可以在原有的优惠基础上叠加,相当于商店促销中的“折上折”,比如页岩气资源税原本有减征30%的税收优惠,100元的资源税按照70元征收,如果再叠加上这次50%的减征,企业就只需要缴纳35元资源税了。

    要点四:扩展了享受初创科技企业优惠的条件

    13号文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通过这样修改,进一步扩大了可以享受优惠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范围,而且也和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一致,让大家不至于因为优惠标准太多而出现政策执行偏差。

    要点五:优惠期三年

    上述优惠政策,优惠期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有人以为这是临时性政策,其实不然,现在的税收优惠政策通常都是三年一个阶段,通常来说,优惠期结束后会下新的文件继续延长。万一有些优惠因不合时宜不延续,就过期作废,不需要专门下文废止。规定期限条款有助于文件自动吐故纳新。

    新年将至,这个新年礼物,是不是看起来还不错?您都理解了吗?

    梁晶晶晶晶亮的税月

    作者
    • 梁晶晶 注册税务师,研究税法二十年
      微信公众号:晶晶亮的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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