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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税收—个人所得税(39):咱们到底该啥时候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疯狂税客 /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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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人
  • 专项附加扣除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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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一、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啥用?

    这不废话吗?!可以在个税前扣除,减少税款负担啊!

    情形一:收入低、原本就没税缴

    甲某2019年毕业,实习期工资都不够5千块。另外,“目测”全年累计综合所得项目收入都不会超6万块,也没有经营所得项目收入。得了,也就别凑这热闹了,即使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也无需填报了。

    那位小伙伴儿说了,甲某爱学习,不怕麻烦,就是想在2019年,通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切实掌握到这6项扣除的政策规定及操作流程。没问题啊,这是纳税人的权利,欢迎填报。只是原本就没税缴,附加扣除后还是没税缴。

    情形二:原本有税缴、想申报扣除

    啥也别说了,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又想降低税负的,那就准备填报吧,个税改革红利您可得接好喽。

    情形三:原本有税缴、不想申报扣除

    从来都是纳税光荣!

    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因为其他原因不想或懒得申报扣除,没问题啊,前文已述,这是您的权利。

    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到底啥时候提交?

    随您意啊,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

    (画外音:但这并不是说什么时候报送,什么时候就可以享受。)

    情形一:有工资薪金所得且要在每月单位预扣税款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就需要您在单位发放工资前、计算应预扣税款前、编制工资表之前报送。具体时限要求,您可以和编制工资表的同事沟通。

    如果因故错过了1月发工资扣个税就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机会,也没关系,本年度以后任意月份都可以补充提交,从本年度符合条件月份起追溯累计享受。

    如果本年度错过了在单位预扣税款时享受扣除,那么税法还设计了兜底的补救措施,在来年的3-6月个税汇算清缴期间,自行申报扣除。

    情形二:有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想要在每月单位预扣税款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您应该在来年的3-6月个税汇缴期间自行申报扣除,此时的扣除信息直接上传至税务局端,不经过扣缴单位环节。

    情形三: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

    您应该在来年的3-6月个税汇缴期间自行申报扣除。

    所以,您看,从来没有规定“某年某月某日前必须报送信息采集表”的规定。

    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是您的权利,何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也是您的权利。

    无论您采取何种方式报送、何时报送,属于当年度可以扣除的项目,扣缴单位和税务局都不得拒绝。

    三、每年都需要提交吗?

    不需要每年都提交一次。

    您在首次享受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在符合扣除条件的以后期间,只需在扣除年度的12月底前进行信息确认即可。

    如果期间发生不可享受或享受金额标准变化的情形,您应该及时通过修改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终止享受或变更享受金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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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疯狂税客 爱家人爱财税,重点关注自然人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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