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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税吧]自然人税收—个人所得税(38)神马,税款没缴入国库都可以申请退税?!

疯狂税客 /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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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人
  • 退税
  • 税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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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声明:本文由会说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提醒,在被扣缴义务人预扣、代扣税款时,记得向其索取税款已被预扣、代扣的凭证哦。

    一、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提供的汇算清缴信息有错误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其更正;纳税人更正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

     扣缴义务人未将扣缴的税款解缴入库的,不影响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应当凭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办理退税。

    二、丁是丁卯是卯

    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都是法律赋予的义务。同时,法律也对双方不履行法律义务,规定了法律责任。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的8个应税所得项目,对于纳税人来说,税款被扣缴义务预扣或代扣,其被国家无偿课税的义务已然完成。

    至于扣缴义务是否将预扣、代扣的税款缴入国库,是否全额缴入国库,是否按时缴入国库,那是扣缴义务人的义务,有其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被预扣、代扣税款的纳税人来说,法律并无赋予其监督税款缴入国库的过程。事实上,也是无法监督和无法左右的事情。

    因此,实施条例作出规定,只要税款被扣缴义务人实际预扣、代扣,若发生符合退税的情形,税款无论是否被扣缴义务人缴入国库、无论何时缴入国库,纳税人都可以申请办理退税。

    自然地,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或未无完全履行预扣预缴、代扣代缴义务,自由税务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四、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好了,既然法律给了纳税人“被预扣、代扣的税款未缴入国库不影响申请退税”的权利,那凭什么申请退税?

    这里就要分两种情况:

    若果扣缴义务人已申报未解缴。必备的材料应该有带有已扣缴税款的凭证(如工资条等)、纳税记录等资料;

    如果扣缴义务人未申报。必备的材料应该有带有已扣缴税款的凭证(如工资条等)、收款凭证(如银行流水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疯狂税客】提醒,在被扣缴义务人预扣、代扣税款时,记得向其索取税款已被预扣、代扣的凭证哦。切记!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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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疯狂税客 爱家人爱财税,重点关注自然人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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